原子能院是一個綜合性的核科技基地,擁有包括研究堆、加速器、同位素生產線、放化實驗室和放射性“三廢”處理與處置設施等眾多的核設施與核裝置,因而其安全問題也呈現出多樣性、復雜性和特殊性等特點。通過學習《安全生產法》,深感作為原子能院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安全責任之重大。但是我也深信,只要有廣大職工與群眾的支持和積極參與,不斷培育院所安全文化,進一步提高全員安全意識,任何困難都可以克服,并能夠安全順利地實現我院“三個一流”目標,不辜負國家、上級領導和廣大職工的信任。下面是我學習《安全生產法》的幾點體會。
作為國家唯一的綜合性核科技基地,科研成果與學術地位是非常重要的。由于核的敏感性,核安全責任更重要,是人命關天的大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尤其是核事故不僅危急原子能院的生存與發展,危急我國核軍工事業和核電事業的生存與發展,也將影響我國核大國地位、國際聲譽。現實告訴我們,一個單位無論取得了多么大的成績與成就,都不能代替安全的責任。
為了防止與減少安全事故,必須以《安全生產法》為基本手段,不斷加強與完善安全責任制度建設。在過去,安全責任制落實主要是依靠行政指令來實現的,這也是與當時的計劃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當前,按照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要求,即使是采取經濟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也要以法律、法規為依據。作為一個具體的科研機構,為了確保安全必須落實安全責任制。安全責任制的建立與健全,必須以法律依據為基本手段,依據安全生產法的要求,不斷完善與加強安全責任制度的建設,確保《安全生產法》確立的保障安全生產的法定措施的落實。只有這樣才能保持安全責任制度的長期穩定有效,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水平,防止與減少生產安全事故。
為了防止與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指導方針。原子能院是一個具有五十余年歷史的核科研基地,大多數系統與設備長期得不到正常的退役和更新,安全隱患問題比較突出。因此,必須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才能在科研生產活動中確保安全“一票否決”制度的執行與落實。必須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和制定應急預案,做到謀事在先,尊重科學、探索規律,采取有效的事前控制措施,千方百計預防事故的發生,做到防患未然,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不發生嚴重的危急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事故。
為了防止與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不斷培育院所安全文化,進一步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安全生產法明確并強調法人的安全責任,但是作為向原子能院這樣的綜合性核科研基地,法人高度重視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法律要求的,但是僅僅依靠法人的作用還是不全面的。無論多么好的制度、多么完善的規程,都是通過生產第一要素來實現的,因此只有不斷提高安全制度執行者和安全規程操作者的安全責任心、安全素養才能真正實現好的制度和好的規程的目的,達到預期效果。加強安全班組建設,是不斷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培育院所安全文化的有效載體。因此,只有全員的安全意識提高了,一個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圍形成了,并積極參與安全,才能確保安全。
(作者系: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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