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樣一則笑話:在夜深人靜的夜晚,某城市的一個十字路口有三個不同國籍的人,他們都要過馬路,可正好碰上了紅燈。呆板而嚴謹的德國人循規蹈矩,老老實實地在一邊等著;生性急躁的美國人沖著紅燈吹胡子瞪眼干著急;而那位中國人看看路上沒有車,一撒腿就過了馬路。
其實,在日常生產中諸如上述“闖紅燈”的現象是屢見不鮮的。有的人根本不把規章制度放在眼里,盡管工作現場安全規范十分醒目、安全標志非常明顯,卻依然熟視無睹,我行我素。他們總是心存僥幸,不相信大禍會降到自己頭上,總是視國法如兒戲,把違章當成“家常便飯”。試問,這種常開“綠燈”的行為,不是在拿自己的生命“闖紅燈”嗎?長此以往,能不發生事故嗎?“違章就是隱患,違章就是事故”,簡單的詞句里包含著卻是真理。
事實上,“一切事故都是可以控制和避免的。”但問題的關鍵還在于我們能否在日常生產中真正做到“循規蹈矩”,“不越雷池半步”。我們不能把規章制度看成是一張張無用的紙片,或是裝點門面的擺設,要知道那一個個小小的條文里面,凝聚的是人們多少年的生產經驗和智慧結晶,也飽含了多少慘痛的教訓和受害人的血淚。在生產中,我們必須按規矩辦事。正所謂“不以規矩,不成方圓”,規章制度上明文規定的,我們就要不折不扣地執行,決不能跟條文“講條件”、“要回扣”。要堅決克服麻痹大意、執行起來怕麻煩的思想,在生產過程中時時、事事以規章制度為準繩,讓規章制度真正成為規章制度。
一言以蔽之,我們“循規蹈矩”的程度決定了事故發生的概率。只有在生產中嚴格遵守相關制度和規定,不馬虎、不懈怠,事故才能遠離我們,安全和幸福才會常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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