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事故致因理論認為煤礦安全事故的發生主要是由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造成的。人往往是事故的肇事者,在事故致因中人的不安全行為和人的失誤占有很大比重。即使是來自物的方面的原因,在物的不安全狀態之后也往往隱藏著人類行為的失誤。同時,據相關事故案例統計,事故的發生80%以上都與人的不安全行為有關。因此,理論和現實共同表明,人的不安全行為是事故發生的主導因素。
人是有思維的勞動者,其行為取決于人的心理。人的不安全行為的背后,起支配作用的大多是一些不安全的心理因素。因此,提前了解煤礦工作人員可能存在的不穩定心理因素,并在此基礎上,通過建設煤炭企業的安全文化,對可能導致事故的心理進行預防和矯正,克服作業中由于心理因素而產生的對煤礦生產安全的影響,從而消除事故隱患,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
二、導致不安全行為的主要心理因素
根據安全心理學的研究,導致煤礦企業工作人員不安全行為的不安全心理因素主要表現為以下八個方面:
1.僥幸心理
明知那樣做會有危險,但又認為不一定碰巧會出事,或者以往曾經做過而并沒有出事,企圖僥幸成功的心理狀態。產生僥幸心理的主要原因是錯誤的經驗主義和“小概率事件”的誤導。在一些從未發生或多年未發生事故的生產部位和環節上,較容易出現以所謂“老經驗”為定式的操作行為,人的危險恐懼心理減弱,從而強化不良心理,形成錯誤積累,進一步放松警惕,發展為膽子更大、頻率更高的違章,最終釀成大事故。
2.逆反心理
某些特定情況下,個別人在好勝心、好奇心、求知欲、偏見或對抗情緒等心理狀態下,產生與常態心理相反的對抗心理狀態。在實踐中,有些安全管理人員自身素質不高,工作方法簡單、粗暴,以責代教、以罰代管,導致礦工工作熱情不高、反感、不服氣,也是逆反心理的致因。
3.麻痹心理
安全警覺性差,自以為絕對太平,滿不在乎,麻痹大意的心理狀態。人們之所以不自覺地表現出麻痹心理:一是由于從事某項重復性的工作,習以為常,而臨危不視;二是在從事一項工作中已積累了一定的經驗而喪失戒心;三是注意力不集中,未能及時發現反常現象,一旦出現特殊情況就束手無策;四是由于工作責任心不強,得過且過。
4.逞能心理
自以為能干,自我表現,敢于違章,視冒險作業為英勇行為的心理狀態。其表現特征為:一是好勝心理,喜歡到處逞英雄;二是愛與人打賭,不計后果;三是曾有違章行為而未釀成事故的經歷;四是為爭取時間和搶工,對安全生產的要求置之度外,只顧眼前得失,不顧客觀效果,固執蠻干,不聽勸阻。
5.從眾心理
自身行為受到他人行為的影響,從而無法用自己的理性和識別能力做出判斷的一種心理狀態,也就是俗稱的“隨大流”。由于從眾,一些不安全的思想行為和動作很容易泛濫成災,從而嚴重威脅著安全生產。
6.省能心理
人們在做任何事情時,總希望以較少的能量消耗獲得最大的效果,這是人類在長期生活中養成的一種心理習慣。省能心理主要表現為嫌麻煩、怕費勁、圖方便或者得過且過的惰性心理。由于省能心理作祟,操作者可能忽略了必要的操作步驟或不使用必要的安全裝置從而引起事故。
7.厭倦心理
長時間從事單調、重復性工作而產生的一種心理狀態。煤礦井下作業是一種高強度的重復性勞動,長時間地從事單調、重復性的工作容易產生心理疲勞、厭倦心理;身心經常處在超負荷的狀態,容易導致警惕性降低,從而引發事故。
8.違心心理
明知領導人的某項指令不正確、不規范,但不敢抵制,而是屈從于領導的權威,違心地去做自己不愿意做或者不應該這樣做的事情的一種心理狀態。
三、煤礦企業的安全文化建設
煤礦企業安全文化是指在煤礦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中逐步形成的一個強大的安全文化氛圍,包括安全思想和意識、行為規范、安全作風、安全工作態度、安全管理機制等。主要由決策層、管理層、操作層三個安全文化層次構成。
基于不安全心理的煤礦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就是要在煤礦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中,使每個職工的一切行為自然地規范在統一的安全價值取向和安全行為準則之中。
1.形成“以人為本”的安全文化氛圍
在安全文化建設中,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落實“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調動煤礦各級工作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做到一切服從于安全,一切服務于安全。把人的因素放在第一位,尊重人、關心人、信任人,合理使用和考核人,組織職工參加各種安全管理活動,鼓勵職工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議,滿足職工的各種安全需要。
2.決策層安全文化建設
決策層作為煤礦的最上層,首先,不斷地從文化的“物態、制度、精神”三個方面提升安全管理理念;其次,制定安全目標。安全目標主要分為近期目標和遠期目標。近期目標應該是比較容易實現的、階段性的目標,能夠有效得提高礦工的成就感、克服厭倦心理。同時,結合近期目標建立有實現難度的遠期目標,提高工人的積極性,從而使工人對安全目標的再實現增加動力;最后,嚴格落實礦、長安全責任制。
3.管理層安全文化建設
建立直接與心理安全掛鉤的安全約束體系,主要包括安全基本制度、安全專項制度和安全考核制度三個方面。安全基本制度,包括有關法律、法規、上級安全文件、安全規程和作業流程等,必須無條件地貫穿于煤礦安全生產的全過程;安全專項制度,根據有關基本制度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和特點制定,不能一味地照搬照套。從日常反“三違”做起,一要營造嚴反“三違”的局面,只要發現,依律嚴辦;二是增強反“三違”職能部門的威嚴,要把反“三違”的權力充分下放到相關職能部門,打造“ 公平”體系;建立和完善安全考核制度,制約僥幸心理、麻痹心理和省能心理等。
利用多種渠道、各種宣傳工具廣泛宣傳安全生產,井上、井下形成人人思想穩定,人人思想安全的良好風氣。
心理安全管理制度應從基本的勞動組合、職能培訓、行為規范入手,各項規范和準則均應起到安全向導的作用。
加大安全投入,優化工作環境條件,對礦井隱患實行分級管理。區隊每周、礦每旬都要現場監督檢查,進行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發現的隱患要分類定級,制定措施,落實責任人、整改時間。進一步完善“一通三防”、放炮和防治水管理措施。在煤塵管理上,抓好薄煤層注水,落實薄煤層防塵措施。
4.操作層安全文化建設
企業操作層的安全心理素質是安全文化建設的基石,決定著企業安全管理的最終效果。通過對每個礦工安全心理的測試,判定其心理素質的基本狀況,使管理者有針對性地做好事故易發人的工作,為制定安全措施提供科學依據;要根據人的生物規律現象,合理安排每個人的作業時間,對精力下降期的人員安排休班,真正體現人性化的管理。
提高操作層的心理素質,主要通過安全教育來實現,包括安全心理培訓、安全培訓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安全知識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安全思想教育等內容。安全心理培訓,能使工人建立起安全心理模型,提高安全心理容量,使工人能做出客觀的判斷和反應。但心理培訓應做到有步驟、有階段、有計劃的進行。安全法規教育帶有強制性的規定,必須教育廣大礦工自覺遵守。安全知識教育使礦工通過解決應知問題,提高自我保護的能力。安全技能教育使職工學到相關的技能,提高作業糾錯能力、辨別危險的能力、排除事故的能力、事故應急和處置操作的能力。安全思想教育使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真正把“安全第一”的方針變成自己的第一需要,變成自己的自覺行動。
三、結束語
人的不安全心理是不安全行為的內因,人的不安全行為極易引發安全事故。因此,在“以人為本”的安全文化氛圍中,通過決策層、管理層、操作層三個層次的安全文化建設,克服不安全心理,杜絕不安全行為,從而提高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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