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一些單位在發生了交通事故、員工違規操作傷亡、員工監守自盜和內部被盜等安全事故(刑事案件)后,安全意識才得以警醒,從而開展聲勢浩大的安全大檢查、大教育等活動。
在實際工作中,我們也不難發現在眾多的安全事故中安全管理工作或多或少地存在薄弱環節。首先是上級管理部門或者內部職能部門在安全檢查中只注重聽匯報、看材料、閱文件,不深入基層了解情況,在安全監督管理中存在著僥幸意識;其次是安全檢查中通過文件安排、大會布置、材料匯報等方式造聲勢、喊口號,表面上看來轟轟烈烈,實際上卻是“走過場”的形式主義;最后是安全檢查只注重“表面”現象,只要有內部防范、安全臺帳、應急方案等安全制度、員工安全意識教育、防搶、防火等演練的記錄就“過關達標”。至于各項工作是否落實到位,預案演練是否制度化等都是登記簿以外的一片“盲區”。
筆者建議安全管理不妨試試“拿來主義”。“拿來主義”就是定期把發生在身邊或本行業安全事故中的典型案例“拿”出來,用活生生的事例、血的教訓經常性地教育員工,使他們思想上產生震動,感到這些事情就好像發生在自己的身上,促使員工們繃緊“安全弦”,樹立安全意識,提高對安全教育的認識性和自覺性。
要想使“拿來主義”真正發揮有效作用,達到教育員工的目的,筆者認為首先要注重時效性,“拿”來的案例必須發生在近期,與本職工作有相關性或類似性,這樣才具有借鑒性。其次要把“拿” 來的案例進行廣泛深入地警示教育,特別要使在危險、重點、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崗位及要害部位工作的員工產生共鳴,得到啟發,受到教育。最后要把受到的警示教育真正落實到實際工作中去,使所“拿”來的案例“警鐘”長鳴,提高員工防范事故的自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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