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所在的重慶氣礦鄰水作業區對所轄井站、班組進行了隨機“突襲”檢查,在隨后的分析會上,作業區領導沒有依照慣例聽取檢查匯報,而是要求各檢查組成員對照HSE管理要求和“反違章禁令”找找自己在檢查中是否有違章違規行為。在檢查組成員們面面相覷之時,該作業區領導講起了“手電筒”與“鏡子”的故事,并要求全體黨員干部在安全工作中,不但要會“打手電筒”,更要善于“照鏡子”。
在電視、報紙、網絡中,有些檢查人員進入生產區域、作業區場所時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在站內人員準入介紹和安全提示時心不在焉,總“忘記”主動交出火種和關閉手機等等,既造成了安全隱患,又埋下了危及自身安全的禍根。在工作中,用安全規章制度這只“手電筒”只照別人,對自己總是“看不見”、“發不現”、“照不到”,強調了別人、疏忽了自身。這種“手電筒”的現象值得我們深思。我們企業建立了完善的學習培訓制度和檢查監督體系,而在執行過程中,很多管理者將自己置身“事外”,忽視了自身的安全學習和安全管理不認真學習、理解和貫徹執行,使安全管理的力度層層遞減,最終使制度和規定成為墻上的“風景”。
“人用銅作鏡,可以正衣冠;用史作鏡,可以見興亡;用人作鏡,可以知得失。”在安全工作中,把只照別人的“手電筒”換成可以正衣冠的“鏡子”,對照安全制度這面“鏡子”,看看自己是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