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經過
某個體鞭炮廠廠主曾某某天上午將30升氯酸鉀、15斤木炭、15斤硫磺配制成的50斤炸藥放在室外晾曬,16時左右曾某安排雇用的本村農民曹某在室內起爆點篩藥。藥篩過兩道后經曾某檢查合格,曹某便將炸藥裝入一塑料袋中。由于平時每次配藥量在10-20斤,而這次配裝了60斤,以致曹某在搬動時沒有將藥袋提離地面,而是拉著藥袋在石板地面上行走,結果藥袋與地板產生摩擦導致火藥燃燒爆炸,造成重大傷亡。
事故原因
1、操作者違章作業,一次配藥量過大,以致在搬運時藥袋與地板產生摩擦引起爆炸。
2、該廠未經申請許可,非法進行生產。
3、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忽視安全生產,沒有嚴格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生產區域無關人員出入頻繁,還時常抽煙,而且生產車間和生活用房、庫房,一般工序和危險工序均未分開,根本不符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的要求。
防范措施
1、煙花爆竹企業從建廠辦證、藥料配方、藥料交易、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操作規程、產品質量檢驗、原材料和產品的儲存、藥物和產品的運輸、產品的銷售應由有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嚴加管理。
2、企業要加大安全生產工作的宣傳力度,宣傳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知識和法規知識,增強職工安全意識,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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