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工作中還是生活中,健康和安全都是人們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需求之一。這里我們將重點探討的是在工作環境中的安全。在工作環境中,有專門的法律與法規對健康和安全做出各種規定,它強制性要求避免或減少意外的發生,強制性要求建立專門的制度和措施,從而使人們在工作中能夠具有基本的安全保證。本文將以英國的相關法律與法規為背景介紹工作中安全和健康管理的問題。盡管英國的國情同我國的實際情況有較大不同,但英國的規定更細致和完善,下面分述幾點,供同行商榷。
一、健康與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英國健康與安全委員會將健康與安全管理的能力作為職業管理的基本組成部分。健康與安全管理是管理活動的一個組成部分,也是管理活動中比較重要的部分。因為它與人身安全和財產的維護息息相關,它所關心的問題是減少消耗、防止人身傷害、提高生產效率、不發生有損組織聲譽的事件,所以健康和安全管理顯得非常重要。
英國的法律涉及健康與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法律規定了每個人在健康和安全管理中的責任,特別是管理者的責任,并對違法行為的處罰進行了相關規定。英國的《工作健康與安全管理規定》(1999)是所有管理者必須遵守的規定。
在英國有這樣的法律或條文:
·違反《工作健康與安全法案》(1974)是刑事犯罪行為。
·地方法官可以對違反健康與安全法的人處以20,000英鎊以下的罰款。
·在刑事法庭被起訴的人,可以被處罰款(金額不限),并/或處以高達2年的監禁。
·不具備雇主責任保險證書的,將被處高達1,000英鎊的罰款。
·妨礙健康與安全將被判處最高達5,000英鎊的罰款。
·管理者要對員工在工作中的不安全行為負責。
·管理者對公司在其授意、默許或疏忽下產生的違犯行為負責。
·對行為不安全的狀況不知情,可以不訴諸法律(不知者無罪)。
英國的健康與安全檢查官或環境健康衛生檢查員執行法律并具有廣泛的權力。他們能夠:
·發布“改進”或“禁止”通知,中斷組織機構的營業活動:
·在任何合適的時候進入工作場所檢查;
·檢查并沒收任何危險物品;
·調查事故或危險的征兆:
·在執行公務的過程中請求幫助;
·要求提供必要的文件;
·獲得雇主的口頭或書面陳述:
·檢舉一切不良行為。
總之,如果對健康與安全的問題不以為然,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下面這個案例說明了重視健康與安全管理對公司的重要性。
英國的一家公司的工人在工作中,由于操作不慎受了傷。該公司不但承擔了這個員工43,500英鎊的醫療費用,另外還因為違背《工作健康與安全管理規定》(1994)的四項規定、《工作設備的使用規定》(1998)的三項規定和《工作健康與安全法案》(1974)的兩項規定而被裁定交納44,000英鎊的罰款。該公司存在的問題有:對員工培訓不當、監護不當和對員工無風險評估教育等。我們可以從案例中看出公司的損失不僅僅只是罰款的問題,罰款使公司成本增加,但更大的損失卻在于公司會因此而產生不好的聲譽。公眾會想一個公司如果連安全這類事都處理不好,那么又怎么能夠提供良好的產品和服務呢?細小的失誤換來沉重的代價,由此可見健康與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英國的一家公司的工人在工作中,由于操作不慎受了傷。該公司不但承擔了這個員工43,500英鎊的醫療費用,另外還因為違背《工作健康與安全管理規定》(1994)的四項規定、《工作設備的使用規定》(1998)的三項規定和《工作健康與安全法案》(1974)的兩項規定而被裁定交納44,000英鎊的罰款。該公司存在的問題有:對員工培訓不當、監護不當和對員工無風險評估教育等。我們可以從案例中看出公司的損失不僅僅只是罰款的問題,罰款使公司成本增加,但更大的損失卻在于公司會因此而產生不好的聲譽。公眾會想一個公司如果連安全這類事都處理不好,那么又怎么能夠提供良好的產品和服務呢?細小的失誤換來沉重的代價,由此可見健康與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二)六個法規
自1992年開始,英國實施了許多和健康與安全相關的法規和法律,其中比較重要的法規被稱做“六個法規”.
(三)其他法規
英國健康與安全管理的構建體系中還有一些與行業掛鉤的健康與安全法規及其相關規定.
英國健康與安全方面的法規還包括其他法律規定,如《建筑、設計和管理條例》(1994)、《食品安全法案》(1990)、《健康與安全(急救)條例》(1981)、《起重操作與起重設備條例》(1998)和《工作噪音條例》(1989)等。法案和法規的完善成功構建了英國健康與安全管理的保障體系。
二、英國健康與安全管理對我們的啟示
要做到有效地控制風險并預防給人們帶來危害,組織需要使用與管理核心商業活動的同一標準來管理健康與安全事務。英國健康與安全管理的制度規范對我們的借鑒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目標明確
組織機構必須有法人代表發布一個代表組織的聲明,聲明組織或相關人員必須為安全和健康負責,聲明組織在健康和安全方面的總體要求。例如,減少事故和促進健康,遵循法律,保護工作場所員工及其他人員,為員工提供并維護健康與安全工作條件、工作設備和系統,提供員工所需要的學習和培訓,對受到我們的活動影響的其他人員承擔健康與安全責任,人人都對健康與安全活動負有責任等。
(二)責任清晰
組織機構必須闡明各級管理人員及其員工在健康和安全方面所負責與公司的管理措施,特別是對于團隊領導與員工的責任必須清晰。
團隊領導在健康與安全管理中責任重大,必須做到以下十項規定:
·維護建筑、機器和設備的安全;
·做出適當的規定確保工作環境安全,免除健康風險:
·確保有害物質正確處理并安全儲存;
·對工作場所的重大風險進行風險評估,實施有效的管理措施:
·報告并調查事故;
·提供需要的信息、培訓和監督,確保員工的健康與安全;
·與工作場所的每個人合作,確保健康與安全:
·與相關小組進行交流,以促進并建立能確保員工健康與安全的措施:
·計劃、實施、監控并檢查健康與安全管理措施并對健康與安全的行為進行歸納整理:
·使用“專門人員”協助處理健康與安全事務。
員工在健康與安全方面,也有重要的責任,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關心自己在工作中的健康與安全,并關心他人的健康與安全:
·努力合作,履行法律義務;
·遵循安全規則、系統和程序;
·正確使用工作設備;
·及時匯報工作場所的健康與安全隱患。
(三)管理措施得當
管理措施,是指為了防止在工作中發生損害健康與安全的事故而制定的各種預防步驟和措施,在組織中應該采取什么樣的防護和保護措施應該視風險評估而定。管理措施可以是物理控制,如防護設備、安全閥和機器警報;也可以是行為守則,它們限定了人們的行為:“不許抽煙(特定場合除外)”、“立即報告各種事故”、“未經培訓不得使用叉車”。組織結構的健康與安全管理的措施主要應該包括七個方面:
·健康與安全標準;
·健康與安全文件:
·個人使用的防護設備;
·防護設備,如警報、防護裝置和停車裝置等;
·火險及緊急措施;
·急救安排;
·工作安全規定,如工作許可證。
(四)管理系統完善
健康與安全管理系統以計劃、組織、監控和檢查等管理行為為基礎。監控是健康與安全管理系統的一個特別重要的組成部分,其內容是保證健康與安全系統和措施實施,包括檢查、調查、咨詢、審計、取樣、測量和工作場所參觀。監控的方法主要有主動監控和被動監控,前者旨在問題發生之前找出問題,后者在于對已經發生的一個事件進行調查分析。這兩種方法共同致力于改進組織的健康與安全狀況。組織完善其健康與安全管理的系統主要著手以下幾個方面:
·事故報告及調查系統;
·風險管理:
·職業健康管理;
·培訓法則及性能管理;
·合同工的管理;
·設備維護管理;
·監控活動安排;
·通訊與咨詢系統;
·檢查及審計系統;
·計劃、金融與資源管理。
綜上所述,企業和管理者都應該將健康與安全管理作為企業文化的一部分,對健康與安全持正確態度。并采取合理的健康與安全保護措施,就是對工作及其員工負責。而員工會相應地把健康與安全同工作與任務的質量聯系在一起。重視健康與安全管理將有助于提升勞動生產率,降低事故消耗,提供優質的產品和服務,增強對外的交流和合作以及樹立組織良好的對外形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