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及時有效地處理各類突發事故,積極組織搶救,盡最大可能地減少事故的危害和損失,切實保障職工的人身安全、企業財產安全,保證企業的正常生產,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第302號令)第七條精神,結合我鎮工業企業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江東鎮行政區域范圍內從事生產工業產品活動的法人單位和個體工商戶。
二、事故的報告、現場保護及處置
1、一般事故:由企業辦公室、安全員、崗位操作人員及早地發現解決,采取相應措施予以處理。
2、發生9人以下的重傷事故、3人以下的死亡事故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性質較重、影響較大的其他事故;事故最早發現
者立即向110、119、企業應急救援隊伍迅速趕往事故現場,指揮部成員立即將事故的有關情況報告鎮政府值班室,并根據事故的狀態及危害程度作出相應的應急決定,命令各應急救援隊伍立即開展救援工作。并在進一步了解事故情況后,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上述所列部門。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單位;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在搶險救災的同時,要組織力量保護好現玚,防止隨意挪動或丟失與事故調查有關的殘骸、物品、文件資料等。
三、事故接報、報告和處置
1、企業發生9人以下的重傷事故、3人以下的死亡事故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性質較重、影響較大的其他事故,接到事故報告后,安監員應立即做好記錄,馬上向區經貿局分管領導報告,同時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助救護,并在企業上報事故材料和進一步了解事故情況在基礎上,在24小時內寫郵事故報告,報經貿局分管領導。事故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單位;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四、企業應急救援組織、職責和分工:
1、指揮機構
(1)成立應急救援“指揮小組”,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由企業辦公室人員、安全員組成,處理日常工作。組長由企業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有關副廠長擔任,成員包括辦公室負責人、車間主任及具備安全資質的現場安全管理人員。
(2)發生重特大事故時,以“指揮小組”為基礎,即重特大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企業負責人,副總指揮:有關副廠長,成員:辦公室負責人、車間主任、安全科長或安全員。(注:如果廠長和副廠長不在企業時,由車間主任擔任臨時總指揮,辦公室負責人為臨時副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
2、職責。
指揮小組:
(1)負責本單位預案的制定和修改;
(2)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并組織實施和演練;
(3)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
備工作。
指揮部:
(1)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的命令、信號;
(2)組織、指揮、協調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搶救傷員,采取措施,盡最大可能控制事故隱情的蔓延擴大;
(3)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和向支部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4)調配救護裝務、物質;
(5)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的經
驗教訓;
(6)負責善后處理工作。
3、分工。
總指揮:組織指揮企業的應急救援工作;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指揮部成員:
安全科長或安全員;協助總指揮作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
車間主任:
①負責事故處置時生產系統開、停調度工作;
②負責事故現場保護及監測工作;
③協助總指揮負責人員搶救、機器設備搶險的現場指揮。
辦公室負責人:
①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絡;
②必要時代表指揮部對外發布有關信息;
③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
④總指揮交辦的其它事項。
五、企業救援隊伍的組成及分工:
企業各部門和全體職工都負有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的責任,各救援隊伍是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的骨干力量,事故發生后,各救援隊伍應積極到位,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其分工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1、通信聯絡組:由辦公室負責組成,共2人。負責人:辦公室負責人,職責:擔負各組之間聯絡的對外聯系通信任務。
2、警戒維護組:由保衛科負責組成,共10人,負責人:保衛科長,職責:擔負現場的治安、交通指揮、設立警戒、指導職工群眾疏散。
3、現場搶救組成由車間有關人員組成,共5人,負責人:車間主任,職責:根據事故的性質狀態采取響應。
4、后勤保障組:由辦公室負責組成,共4人,負責人:財務科長,職責:傷員生活必需品和保證搶險救災物質的供應,做好外來救援力量引導,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
5、善后處理組:由辦公室負責組成,共4人,負責人:辦公室負責人,職責:對死亡、受傷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職工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后事。
六、鎮政府處理人員及職責
1、人員組成:鎮安委會全體成員
2、職責:
①、協助企業,組織事故搶險救護;
②、按照國愛有關規定上報事故情況;
③、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的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④對事故中的違法行為依照《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政處罰辦法》進行處罰。
七、事故情況通報及調查處理
事故發生后,安監科、安臨大隊要及時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迅速將事故災情、搶險救護、事故控制和善后處理等情況向區委、區府和市安委辦匯報,并根據領導指示,逐級傳達到基層和參與事故處理的人員。
同時要按照《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追究有關人贈、單位的責任。
八、工業企業發生重、特大事故,即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性質嚴重或特別嚴重、影響重大或特別重大的事故,按金東區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置預案處理。
上一篇:溫嶺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下一篇:丹江口市礦山事故應急救援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