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理能力,及時控制危險源,搶救受害人員,指導群眾防護和組織有序撤離,將事故對人、財產和環境所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浙江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行政職責》,結合溫嶺市危險化學品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一、應急救援預案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應急救援預案的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充分體現以人為本思想,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工作方針,進一步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理的領導,確保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實施有序救援,將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當地經濟的健康發展。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原則: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二、本市危險化學品基本情況
本市危險化學品涉及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廢棄處理等多個環節;涉及工廠、商場、娛樂場所、餐館、醫院、學校、科研單位、家庭等多個方面。
全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約676家,其中:生產企業21家;經營單位399家(陸上加油站58家,沿海及海島油庫37家,加油船40艘,劇毒品經營單位2家,化工原料經營單位15家);運輸單位5家;劇毒品使用單位32家;液化氣儲配站7家。
三、事故類別及處置措施
(一)事故類別:危險化學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災(爆炸)兩大類。
(二)處置措施:為方便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處置,《常見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措施》(本預案附件2)提供了一些基本的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措施供參考。
四、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危害范圍、危害程度與危險化學品事故源的位置,在實際救援時可將事故區域劃分為事故中心區域、事故波及區域及受影響區域。(區域劃分參考數據:中心區,距事故現場0~500m;波及區,距事故現場500~1000m。)
(一)事故中心區域。此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高,有進一步泄漏、爆炸、火災等危險,容易造成人員傷亡和中毒。事故中心區的救援工作包括切斷事故源、搶救傷員、保護和轉移其它危險化學品、清除滲漏液態毒物、進行局部的空間洗消及封閉現場等。非搶險人員需撤離到中心區域以外,事故中心區域邊界應有明顯警戒標志。
(二)事故波及區域。該區域空氣中危險化學品濃度較高,作用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人員或物品的傷害或損壞。該區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導防護、監測污染情況,控制交通,組織排除滯留危險化學品氣體,視事故實際情況組織人員疏散轉移。
(三)受影響區域。該區域可能有受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小劑量危險化學品危害。該區救援工作重點放在及時指導群眾進行防護,對群眾進行有關知識的宣傳,穩定群眾的思想情緒,做好基本應急準備。
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組成及職責
建立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一)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組成
總 指 揮: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市公安局分管安全副局長、市消防大隊大隊長
成員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建設規劃局、市消防大隊、市交警大隊、市衛生局、市交通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環境保護局、市貿易與糧食局、市工業經濟局、市氣象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市政府辦公室有關人員組成。負責日常工作、綜合協調聯絡工作、信息發布工作等。
(二)指揮部職責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其臨時指定的代理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準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負責組織全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三)成員單位職責
1、市政府辦公室:負責政府部門之間的協調和外部救援力量的聯絡;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級政府報告事故和救援進展情況;落實市政府領導關于事故救援的指示;負責上級領導的接待;負責事故救援信息發布。
2、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接受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負責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趕赴事故現場;監督檢查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情況;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處理。
3、市公安局: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方案。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4、市建設規劃局:負責制定液化氣相關事故應急預案;接受液化氣相關事故報告;監督檢查液化氣從業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參與事故搶險救援;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理等相關各項工作。
5、市消防大隊:負責制定泄漏和滅火撲救方案。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洗消工作;組織傷員的搜救。
6、市交警大隊:負責制定交通處置應急方案。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7、市衛生局:負責制定受傷人員治療與救護應急方案。確定受傷人員專業治療與救護醫院;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8、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制定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監測與環境危害控制應急方案。負責事故現場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的測定;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的污染。負責調查重大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9、市交通局:負責制定運輸搶險方案。指定搶險運輸單位,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10、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制定事故現場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
11、市氣象局:負責制定應急氣象服務方案。為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雨量等氣象資料。
12、市貿易與糧食局:負責制定應急救援物資供應保障方案。組織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
13、市工業經濟局:參與組織、籌備搶險器材和物資。
14、當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接待事故受害家屬,做好社會穩定工作;負責事故救援人員的后勤生活保障;協助做好現場人員疏散和物資轉移;協助做好事故現場警戒和保護;做好事故傷亡人數的核實。
六、應急救援程序
(一)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后,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迅速報警,并盡快報告當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當地鎮(街道)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向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
(二)當危險化學品泄漏或火災(爆炸)事故尚未或無法得到控制,有可能造成生命與財產進一步損失時,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應立即向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請示,然后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立即通知各有關成員單位。
(三)公安、環境保護、質檢等部門接到通知后,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職責要求迅速組織實施救援,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四)當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在市縣交界地區或事故難以得到有效控制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向臺州市報告,請求臺州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給予支援。
七、現場救援專業組的建立及職責
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成立下列救援專業組:
(一)危險源控制組: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立即組織專用的防護用品及專用工具等。該組由市消防大隊和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有關人員組成,具體成員由消防隊伍、企業義務消防搶險隊伍和專家組成。該組由市消防大隊負責;
(二)傷員搶救組:負責組織救護車輛及醫務人員、器材進入指定地點,根據實際情況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緊急救治并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該組由市衛生局負責;
(三)滅火救援組:負責現場滅火、現場傷員的搜救、設備容器的冷卻、搶救傷員及事故后對被污染區域的洗消工作。由市消防大隊、企業義務消防搶險隊伍組成。該組由市消防大隊負責;
(四)安全疏散組: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由市公安局、市交警大隊、事故單位安全保衛人員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人員組成,由市公安局負責;
(五)安全警戒組:負責布置安全警戒,實行交通管制,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確保現場秩序穩定。該組由市公安局、市交警大隊有關人員組成,由市公安局負責;
(六)物資供應組:負責組織搶險物資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該組由市貿易與糧食局、市交通局、市工業經濟局有關人員組成,由市貿易與糧食局牽頭負責;
(七)環境監測組:負責對大氣、水體、土壤等進行環境即時監測,確定危險物質的成分及濃度,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制定環境修復方案并組織實施。該組由市環保局負責;
八、附則
(一)本應急救援預案管理單位為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每兩年修訂一次,必要時及時修訂。
(二)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根據各自的救援職責制定相應的預案。
(三)發生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時,本預案與《溫嶺市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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