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先生:我在一家酒店當保安。去年,一客人喝醉了,尋釁滋事,我去勸阻被他砸傷,至今仍未痊愈。當時,滋事者趁亂跑了。我住院期間,單位墊付了2000元醫療費,之后就不管了。我該怎么辦?
律師:你這種情況構成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應認定為工傷。首先,你應申請工傷認定,進行傷殘等級鑒定,要求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如單位不理,你可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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