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立戶是造紙廠的一名工齡為30年的工人,現在年齡49歲。曾于2002年11月1日因公辦事被汽車撞傷,并2003年8月交通隊讓肇事者對其進行賠償,現在已經了結,并且其被工廠定為工傷。但是現在,病情又有復發。
請問:工廠是否100%給予報銷醫療費?他能否提前退休?
答:工傷部位舊傷復發,應該給予100%醫療費報銷;我國現有法律政策沒有規定工傷職工可以提前退休,但是破產企業的職工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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