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有一事請你給我指教,工廠工會通知:2005年3月20日組織職工(包括離退休職工)騎自行車春游,發生事故自負。途中我老伴(現年68歲)的自行車被一農民碰倒,人從自行車上摔下,經診斷為椎體壓縮性骨折。請問這樣的情況,能否按工傷處理。
答復:
來信反映你們單位組織職工(包括退休人員)外出春游時,你老伴意外受傷一事,能否按工傷處理?現答復如下:
根據勞辦發(1993)90號文件,即勞動部辦公廳關于離退休人員在單位組織外出療養途中發生意外傷亡事故問題的復函中規定:“離退休人員在原單位組織外出療養途中發生意外傷亡,不能比照工傷處理,生活困難問題,可由企業酌情處理。”故你單位組織外出春游時,你老伴受傷也不能按工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