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面搬運起吊措施:
1、必須專人指揮,指定專人對起吊索具、工器具進行檢查,不完好的嚴禁使用。
2、起吊設備的鋼絲繩扣必須用不小于Φ15.5MM的鋼絲繩插接。
3、起吊時應先試吊100MM,經檢查無問題后方可起吊。
4、起吊中對起吊物,要穩起穩放,操作平穩。
5、起吊的重物上面和下方嚴禁有人作業,作業人員必須站在安全位置操作,倒鏈上有吊掛的重物時,不得松開小鏈,必須聽從施工負責人的指令操作。
6、溜槽運送裝車時,必須先清除運送路線上的行人障礙物,且路線要求平直。四人同時進行,分別處于溜槽兩側一邊兩人。溜槽不可上肩,距離地面高度200mm。四人同時聽從指揮者口令,視線向前,步調一致,穩抬穩放。多人同時運送時,前后兩組錯開5米以上距離。
7、大件在三號井地面用四角架和慢速絞車配合起吊,并由專職絞車司機操作小絞車,無證人員不得操作。
8、必須專人指揮,指定專人對機械索具、工器具進行檢查,不完好的嚴禁使用。
9、起吊物下方3米范圍內,嚴禁有人作業或逗留。
10、起吊裝車過程中嚴禁用手、腳直接推、拉起吊物,應提前系好麻繩牽拉,擺正裝車位置。
11、起吊的重物上面和下方嚴禁有人作業。
二、設備捆綁與下放:
1、設備入井運輸線路為運送到三采區后,從三采區軌道上山井筒入井下放到+1050M車場,用電機車推拉到安裝位置即可。
2、捆綁:為確保設備大件在井筒及井下的運輸安全,設備部件的捆綁必須牢固可靠,捆綁時均用φ15.5mm的鋼絲繩雙股8號鐵絲及M20的花欄螺栓進行捆綁,捆綁時,每車采用兩根花欄螺扣捆綁,不準有滑動、搖動現象,繩扣必須穿過平板車固定環,左右纏饒,用鋼絲繩扣及雙股8號鐵絲必須卡在設備及大件凸出部位,調整鋼絲繩扣的長度用M20的花欄螺絲將鋼絲繩扣拉緊即可。
3、設備部件捆綁完畢后,經安全負責人和井口把鉤工一同檢查,確認無誤后,即可進行下放。由靈新礦運輸區安排把鉤工負責將平板車的鉤頭連接裝置連接好,檢查無誤后,通知信號工發出信號進行下車。車輛運行必須平穩,正常情況下嚴禁猛放急停,避免沖擊。待車輛到達井底車場后,必須等車停穩后方可摘鉤頭。
三、井筒運輸的安全措施:
1、井筒運輸前,由靈新礦機電隊對提升絞車進行全面檢查,動力制動裝置必須靈敏可靠。
2、絞車下放時速度不大于2米/S,絞車司機必須由熟練工擔任并持證上崗。
3、運輸前,運輸區要要派專人檢查信號系統,鋼絲繩鉤頭插銷及三環鏈,設備大件的捆綁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下放。
4、井筒運輸時,運輸區要派專人指揮,嚴格按規定操作。運輸區負責井筒軌道、道岔以及其他附件的檢查工作,確保正常下放。
5、各道岔口各留一個信號工,機頭大件通過時要注意觀察,發現意外情況立即向信號工傳遞信號,使絞車立即停車,防止發生意外情況。
6、井筒運輸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制度。
7、處理掉道,必須用倒鏈、千斤頂或移溜器相互配合進行處理,由專人指揮(平板車必須用繩扣與軌道連接,按運輸區井筒掉道措施執行)。
8、電機車頂推時保證勻速慢行,遇有風門拐彎派專人及時開關并通知前方處理沿途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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