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來,我們響水運管處針對交通執法工作中存在的風險大,困難多,矛盾多的問題,進行了認真的研討,創新了行政執法工作機制,走出了一條“安全執法、科學執法、和諧執法”的新路子。
關鍵詞:安全;和諧;創新;執法機制
隨著依法治國方針的逐步貫徹實施,執法行為越來越規范,執法力度也越來越大。但是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尤其運政執法領域中因沒有得力的行政強制措施,暴力抗法的現象屢見不鮮。如何降低執法風險,保障執法人員的人身及財產權利,維護正常的運政管理秩序,營造和諧的運政執法環境。近年來,我處在這方面進行了認真的研討,在總結前幾年行政執法工作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取得了較好效果。我們認為,運管領域要想打造一個安全、科學、和諧的執法環境,需要在運政執法機制、案件處理機制以及規費征管機制等方面做文章。
一、創新“三分離”執法機制,攻克運政執法難題。
最近幾年,打擊“黑車”及反包車輛等社會熱點問題,已客觀地擺在運政執法部門面前,不僅成為運政執法工作的重點和難點之一,也形成了社會各界,尤其是運輸經營業戶普遍關注的焦點和熱點。如何妥善處理好執法與為民的關系,執法與市場秩序的關系,也是各級運政部門面臨的一項新的課題。對此,我們從借鑒外地經驗入手,從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實際出發,大膽地嘗試了“調查取證、查扣處理、逾期執行”三者相互分離的“三分離”執法機制。
1、采用“三分離”打擊“黑車”,實現了化險為夷的目的。打擊客運“黑車”是我們運輸管理中的難點問題,尤其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出臺以后,較高的處罰標準,讓違章當事人聞風喪膽,為了逃避處罰,而引發出一連串軟抵硬抗行政執法現象,有的還因為在查扣車輛時,操作不當,而造成人員傷亡的執法安全事故,嚴重損害了執法形象。形成調查取證難,查扣車輛難,處理結案難的“三難”局面。而“三分離”打擊方法就是將調查取證、處罰處理、逾期執行三個環節進行分離實施,調查取證時攜帶執法證件、不著制服,當事人無戒備,容易取證到位;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對被處罰對象送達處罰文書,安全無風險;逾期不履行處罰義務,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處罰容易到位,同時還能避開與當事人的直接對立和矛盾,“黃牛”也失去了在自由裁量下的生存之地!叭蛛x”打黑方法,通過我處2004年的嘗試,2005年推廣使用和2006年的成熟運作,我們感到風險小,力度大,效果明顯。
2、采用“三分離”打擊反包和外籍車輛,起到標本兼治的作用。春運期間的反包和非法長駐本地經營的外籍車輛,既是本地合法經營業戶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也是客運整治的難點和重點之一,通常的管理措施,只是對車輛的經營人實施有限數額的處罰,對提供違章車輛的源頭車籍地客運企業,卻束手無策,也不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因而從根本上解決不了問題,整治只能是治標不治本,而且矛盾重重。然而,根據省廳頒布的《交通行政執法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精神,采用“三分離”查處方法,可直接對提供違章車輛的源頭客運企業進行查處,不僅可以在法定裁量范圍實施處罰到位,而且能夠強化企業對自身車輛經營行為的管理,堵住違章車輛的來源,實現標本兼治。經統計,凡是05年度被我處查處過的客運企業和地區,06年春運無一重復反包車輛出現。07年,春節來響的外籍客運車輛的數量較05、06年有明顯下降,此舉有力地規范了我縣的客運市場秩序。
二、創新行政案件處理機制,不斷完善結案方式。
交通行政案件的調查取證和保存證據只是執法工作開始,積極穩妥地處理好案件才是執法工作的核心,為適應人性化管理的執法要求,構建和諧運政,執法過程中,我們視不同案件的具體情況,不斷調整案件的處理方法。
一是建立“結物不結案”的案件處理模式。在日常執法過程中,大多數執法人員都認為,只有開具保存清單保存物品或重要證件,才有可能使車主接受處罰,不保存相關物品或證件就無法結案,將《行政處罰法》中的證據保存的規定,變成了一種為達到結案目的而采取的抵押手段,違背了立法原意。在認真調研的基礎上,我們認為處理違章,關鍵是如何明確被處罰主體,落實法定義務的履行,與是否保存物品或保存物品時間長短在實質意義上并不存在關聯性。因此,我們推出了“結物不結案”的處理新方法,所保存的車輛或證據不管違章是否結案,在法定期限內實行證據歸還。去年,我處對兩起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郵政車,采用此方法,消除了處理過程中易發的對立情緒,兩單位均主動派人來我處履行處罰決定。我處在充分保證當事人權益的情況下,將人性化寓于案件處理當中,得到當事人認同和好評。
二是建立“一案數追”的案件處理模式。所謂“一案數追”,就是對一次性不能履行大額罰款義務的重大交通行政案件當事人,尤其是針對面的“黑車”的經營業主,根據《行政處罰法》第52條之規定,當事人作出承諾采取分期履行罰款義務的方式。在一定時間內當事人主動不再從事非法經營活動,可申請繼續延期繳納其余罰款。一個案件因當事人承受能力問題,而分數次繳納罰款的處理方式,不僅能夠緩解與管理相對人的對立矛盾,體現執法和諧,而且能有效的扼制違法行為的再次發生。去年,我處對60余輛面的“黑車”運用了該方法,在首次支付8000元罰款之后,90%的車主兌現了承諾,并異主或改變了用途,變成自備車。10%的違諾業戶,我處將按照“一案數追”的方式逐步將剩余罰款追繳到位。
三是優化陳案處理方式。如何進一步提高執法效率,提升結案率,為此,我處在這方面進行了研究,探索出了結案新方式,對違法情節輕微的、偏遠地區車輛的違章陳案,實施異地處理制,將相關的證據和卷宗郵寄車籍地運管部門,委托其對違章行為實施處罰和管理。我們憑郵寄的清單結案。近兩年,我處已與十幾個外省同行業管理部門取得了聯系,受到了他們的好評。對情節嚴重拒不履行法定義務的當事人,屆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通過兩種陳案清理方式,力求結案率達100%。
由于我們注重建立新的處罰機制,不斷調優結案方式,不僅加強了運輸市場的源頭監管力度,而且使我處的行政執法案件結構發生了明顯變化,形成了源頭違章查處與過境車輛違章案件比例3:1的良好格局,促進了內外兩個源頭運輸市場秩序的規范。既減少了社會矛盾,又受到了廣大群眾和運輸經營業戶的贊同,為鑄就執法和諧提供了基礎保障。
三、創新規費征管機制,降低執法執收風險。
交通規費是交通事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保障,為解決征管工作中存在的執法風險、征收效率及執法行為規范的問題,我處實施以管促征的方法,積極創新規費征收機制,努力實現征收與管理雙贏。
1、對摩托車等五小車輛規費實行源頭(上門)征收。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摩托車等五小車輛的普及速度迅猛,面廣量大,錯綜復雜,無法確定其管理的源頭,而且一些摩托車主繳費意識不強,素質不高,導致摩托車養路費征收成了交通規費征收中難度最大,風險最大,情況最復雜,漏征率最高的一項難點工作。近年來,我處認真總結經驗,進行分析研究,夯實摩托車臺帳這一重要基礎,從摩托車養路費征收這一老大難工作入手,償試源頭征收新模式。2004年,我們對8名在征收過程中拒繳沖卡的摩托車車主,償試采用直接送達文書的方式,追繳摩托車養路費,有6名車主主動到指定地點繳納了養路費和滯納金,零風險解決了規費征收的難點問題,給許多認為規范文書制作送達麻煩而且不切合實際的同志一次有力的說服。通過兩年償試,當事人收到處理決定書后,能主動來我處履行繳費義務比例,由2004年的75%上升到2005年的85%,僅有15%拒不履行繳費義務的當事人,被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改變了一些群眾認為不按規定繳費不屬違法行為的模糊認識。2006年我處又根據全縣行政村(居)和單位的分布情況,對每村(居)和摩托車密集的單位分別鎖定1-2個欠繳養路費的摩托車主,全縣共形成了1080輛欠費明細,我們將這些車輛作為強制執行儲備案件,不斷擴大強制執行案件覆蓋面,達到一地強制執行1—2個案件,能夠震動一大片的效果和目的,在此基礎上,將對未繳納養路費的摩托車進行逐村(居)、逐單位、逐戶上門催繳,用加收交通規費滯繳金來調節按時繳納規費與逾期繳規費之間的矛盾,用申請強制執行來調節自覺繳納與拒絕繳納之間的矛盾。使加收滯納金與申請強制執行成為促進和規范交通規費征收工作的重要措施。07年,我們將在前兩年源頭征收的工作基礎上,將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如我們將通過短信群發手續,進一步提高源頭征收工作的知明度,從而進一步降低源頭征收難度,提高源頭征收的征收率。
2、客、貨運規費實行資源整合,以管促征。具體就是整合營運證年審、二級維護、等級評定和偷漏交通規費等方面的違章信息資源,對發生的違章行為及時作出處理(處罰)決定,變過去在家等候上門處理,為現在的主動出擊源頭催處,從而實現以管促征,樹立執法權威,提高征收效率。對惡意不服從管理拒繳拖欠交通規費的客貨運企業和個人的違章行為實施及時處罰,對訴訟期限屆滿,仍不履行義務的當事人,屆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近兩年,我處按照規定對鹽城市兩個客運企業惡意拖欠客附費的車輛,申請法院對兩個客運企業分別實行了帳戶的查封和實施車輛保全,使兩個企業在今年初分別履行了3.5萬元和2.17萬元的補繳規費和滯納金義務,在客運經營業戶中引起很大反響。近兩年我處共申請人民法院追繳貨運欠費案件50余起,追繳交通規費4.5萬元,狠剎了偷漏交通規費的勢頭,有效規范了貨運規費征收秩序。
通過新的征管機制的嘗試,大大提高了運政執法效率,大大降低了運政執法風險,我們認為只有不斷的大膽探索,勇于創新,不斷加大運政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力度,不斷鞏固已取得的成果,堅持用新的思維,新的舉措,解決運政執法中出現的新問題,才能鑄就運政執法工作的真正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