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能產生有毒氣體和刺激性氣體的操作,應在通風柜內進行。
2.進行有毒物質的試驗時,試驗中禁止飲食、吸煙,試驗后要洗手。
3.所有使用過的含毒物質的溶液和藥品,必須由試驗人員進行安全處理,合乎排放標準后,再倒入廢液池(不準倒入下水道),然后仔細清洗儀器和工作地地點。
4.工作人員手、臉、皮膚、有破裂時,不準進行有毒物質操作,尤其是氰化物的操作。
5.禁止用實驗室內的任何容器盛放飲料和其他食物。
6.取有毒液體,生產污水或其他腐蝕性強烈的液體時,不許用口吸取,只能用抽氣管吸取。
7.劇毒藥品必須實行雙人雙重責任制(存放劇毒物品庫必須雙人雙鎖,領用時要經領導或保衛人員簽字,使用時必須有兩人在場)。嚴格執行保管、使用、退回制度。
8.工作完畢,操作者對使用劇毒的器皿和工作場所要徹底清掃和刷洗,未用完的劇毒試劑,必須放置妥當,并貼有明顯標志。嚴禁把試劑帶出室外。
使用強酸、強堿及腐蝕劑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搬運和使用強酸、強堿及溴等腐蝕性藥品要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搬運酸、堿前應仔細作下列幾項檢查
1)裝運器具的強度;
2)裝酸或堿的容器是否封嚴;
3)容器的位置固定是否穩;
4)搬運時,不許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
3.移、注酸、堿液時,只準用虹吸管,不準用漏斗,以防酸、堿液濺出。
4.酸、堿等腐蝕性液體,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無吸氣器可用量筒量取。
5.打開盛溴、過氧化氫、氫氟酸、氨水、濃鹽酸、濃硝酸、乙醚、丙酮和其他易揮發溶液容器時,應先用水冷卻,然后開瓶,瓶口不準對人。
6.在稀釋酸(尤其是硫酸)時,應當一人攪拌冷水,一人將酸慢慢注入,禁止將水直接注入酸內。
7.取堿金屬及氫氧化物和氧化物時,必須用鑷子夾取或用瓷匙采取。
8.廢酸、堿必須倒在專門的缸內,缸應放在安全的地方。
9. 如有腐蝕性物質觸及皮膚時,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
使用易爆品品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仔細檢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儀器有無裂紋,不許使用有裂紋的儀器。
2.使用前應檢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合乎標準,檢查時應將容器用布包好。
3.搬運氧氣瓶時不得碰撞或沖擊,氣瓶防護帽必須旋緊,不準在地下滾動搬運氣瓶。立著使用應有固定架,開氣時氣嘴不準對人,市內存放數量不準超過兩瓶。
4.氧氣瓶不準放在電炊、暖氣附近,相距不得少于10米,距暖氣片不得少于1米。不準爆曬,不準接觸油脂,禁止在氧氣瓶旁邊抽煙,氣瓶凍結時,不準用火烤,應用熱水或水蒸氣加熱解凍,不準與易燃易爆、油脂和帶油污的物品同車運輸。
5.不準使用沒有減壓閥的氧氣瓶。用后瓶內余壓不得少于1個大氣壓。
6.有爆炸危險的藥品,在實驗室內只許放一小部分,并應保存在干燥陰涼的地方。
7.禁止濃硫酸和結晶狀高錳酸鉀接觸。
8.禁止和有機物一起研磨氯酸鉀、硝鹽、有機物不得和濃硝酸一起混合加熱。
9.乙炔銅、乙炔銀的干粉最易爆炸,試驗后,將其和溶液一同埋在室外的指定地點。
10.使用乙醚,首先應按下法檢查過氧化醚是否存在:取10毫升乙醚于試管中,假如新制之10%碘化鉀溶液一毫升,搖勻后放置一分鐘,如乙醚呈現黃色,則不能使用此乙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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