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現有在用電梯約67.2萬臺,扶梯3.1萬臺。美國聯邦政府沒有統一的電梯安全監督法規,只有美國職業安全衛生法(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ct of 1970)及其授權制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規章(聯邦規章第29篇,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29),這些法規規定了勞動作業場所(包括船、碼頭等場所)中有關起重機、電梯、升降機、樓宇維修設備等的具體要求及其制造、安裝、維修、使用過程中的勞動安全要求。
聯邦OSHA制定的實施規章只限于職業安全衛生范疇,不包括公眾安全。電梯安全不僅涉及勞動安全,也涉及公眾安全, OSHA主要側重于電梯施工中的勞動安全監督管理。雖然聯邦 OSHA不監督管理電梯的安全,但并不影響各州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或其他授權部門監督管理電梯的安全。因為《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對于聯邦OSHA沒有規定的事項,優先采用州法規。OSHA成立之時,各州已經對電梯的安全有了一整套管理法規和實施的部門,而同一臺電梯又經常同時為工作中的乘客和非工作中的乘客提供服務。所以到目前為止,聯邦OSHA沒有制定專門適用于工作場所的電梯安全的規章(標準)。
實際上,不管是否實施本州的職業安全衛生計劃,美國大多數州都有電梯方面的法律,并且有相應的行政管理規章。許多職業安全管理部門獲當地立法機關授權,將電梯的監督管理從勞動安全擴大到公眾安全。一些獨立立法的較大城市則由建筑物管理部門對電梯安全進行監督管理,如紐約市、芝加哥市。還有一些州或市則由其他政府部門對電梯安全進行監督管理。美國各州以及較大城市都有相應的政府機構負責監督管理電梯的安全,這些監管機構除了有相應的電梯行政管理人員之外,還有一批電梯監督檢查技術人員。這些監督檢查員行使設備技術監督檢查職能.檢查設備是否符合法規規定的要求和業主是否遵守法規的規定,并按照規定開具違例通知單。
為確保安裝、改造的電梯符合要求,各州法規通常規定,安裝、改造之前需要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政府審查的內容包括安裝改造圖紙、設備說明、同類電梯或安全裝置是否已取得型式試驗認證等。電梯安裝、改造驗收是一個重要管理環節,各州政府雇用的檢查員要對新安裝、改造的電梯進行驗收檢查,試驗見證。有些地方法規規定的新安裝、改造驗收試驗檢查程序相當嚴格,并且不一定按照ASME A17的要求,令各電梯制造廠難以適應。 ,
許多城市和州在電梯和自動扶梯的使用安全監督管理上有相當大的差異。有一些把責任放在電梯公司上,并且要求定期報告安全方面的狀況;一些則鼓勵或利用與獨立的檢查機構合約來開展檢查;另一些則是把所有正常的安全檢查交給持證檢查員做,政府只保留有見證新裝和安全裝置測試。當保險公司在電梯檢查上是活躍時,一些管理部門依賴他們報告電梯安全狀況。
一些地方規定:除了政府部門的監督檢查外,業主還要按照法規要求聘請電梯公司、保險公司、顧問公司的持證檢查員對電梯進行檢查和試驗,并將檢查和試驗結果報監管機構備案。另一些地方則規定:電梯的業主可以選擇聘請有資格的私人檢查員檢查,也可以交給政府監管機構檢查;前者只需向政府交納使用許可證費用,后者還要向政府交納檢查費用。應該特別強調的是后一種做法中政府的監管機構實際上承擔了兩種不同的職能:一種是屬于行政行為的監督檢查;另一種是提供檢查的服務(受業主委托),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各州和各市對檢查周期有不同規定,如紐約州,客梯每3個月檢查一次,貨梯每6個月檢查一次。紐約市規定兩年檢查5次,其中3次為政府監督檢查,2次為業主聘請有資格檢查員檢查;加州則規定:由有資格的電梯維修保養公司保養且安全狀況良好的電梯,檢查周期和使用許可證可以延長至2年,其他的則是一年。喬治亞州規定:電梯的檢查是每6個月一次,運行許可證則是一年內有效。有些州的規定則是更寬松的,沒有規定檢查的頻率,盡管他們的首席檢查員力爭做到每個工地進行一年一次的安全測試。電梯通常要求每年進行一次的空載安全鉗測試,5年進行一次滿載額定速度安全鉗測試,通常是要在本地政府檢查員見證下進行。設備檢查合格后由主管行政管理機關頒發“運行許可證”給業主。除安全鉗等測試外。
美國對電梯制造資格和產品質量監督并沒有成文的規定,電梯產品質量主要靠產品質量責任法、消費產品安全法等法規來確定制造者的民事責任,通過消費產品安全委員會的干預和民事責任機制來確保電梯產品質量,這種做法在沒有全國統一的監管法規和機構情況下,有效地確保了州與州之間正常的自由貿易關系。美國各州比較通用的檢查員資格是ASME認可的QEI檢查員資格。現有QEI電梯檢查員近3 000名。但是,有一些州至今仍沒有采納這些QEI檢查員資格,有一些州雖然承認QEI的資格,但同時也有本州的檢查員資格考核發證程序。執行ASME QEI-1電梯檢查員標準中,有二家培訓機構獲授權頒發電梯檢查員和檢查監督員證書。
美國機械工程師學會ASME A17電梯自動扶梯系列標準是美國各州通用電梯標準,被大多數州法規指定為部分或全部采用,或作為參考標準。ASME A17電梯標準也被具有很大影響力的建筑物法規范本起草機構:國際規范協商會(Intemational Code Council,簡稱ICC)所接受,作為參考標準。ASME A17也是經國家標準協會ANSI批準的美國國家標準。
除了法律和管理規章之外,為便于執行法規和修訂法規,許多地區在法律上還規定設立一個電梯事務協調委員會,并規定該委員會由業主、本地制造商、保險公司、公眾代表、老人代表等委員組成。
美國每年與電梯和自動扶梯相關的死亡人數約30~31人,其中每年約21--22人在電梯中因工死亡(包括上班乘坐電梯的乘客),而扶梯為零;大約6人在電梯中非因工死亡,而扶梯有3人。每年在電梯和自動扶梯中死亡人數中,在設備中或旁邊工作的約占50%,屬于工作中的乘客約占30%,非工作中的乘客約占20%。根據電梯監管機構的報告,任何人員受傷需要醫療照顧或造成超過100美元的財產或設備損失作為事故的統計標準,美國電梯事故率約為每年每千臺1宗。
美國電梯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首先是各州技術法規、技術要求不一致。多數州在法規中采納ASME電梯標準,有一些州將本州電梯技術要求寫入法規之中,令各個地區電梯技術要求不一致。其次是監管機構不一致。各州的電梯監管機構主要是由歷史形成,這些監管機構大多數設在勞動部門,也有一些州、市設在建筑物管理部門,個別州設在其他部門,如商業局等,而城市則多設在建筑物管理部門。三是各州和地方政府過多地卷入電梯安全技術檢查,政府承擔過多的電梯安全責任。這種做法使政府容易卷入復雜的社會糾紛,浪費政府資源,也容易產生腐敗現象。表面上,美國行政、司法制度嚴謹復雜,但在具體的微觀問題上也和我國有驚人的相似之處,困難和問題與各種利益關系糾纏在一起,一時難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