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提出,適應新形勢的要求,做好新時期的安全生產工作,盡快實現我國安全生產狀況的穩定好轉,必須加快推進“五個轉變”,我結合實際工作,淺談一下對“五個轉變”的理解及實際工作中如何用好“五個轉變”。
一、從人治向法治轉變。通過立法建制,使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既要客觀要求,又能使企業、生產者主觀能動,從而實現“要我安全”變為“我要安全”,使各生產經營單位依照法律法規自覺約束自己的安全行為。其次,落實好法律法規。把法律法規和制度建立到生產第一線,讓理論成為看得見,摸得著的約束。
二、從被動防范向源頭管理轉變。這是一個先管、后管,如何管好的問題。抓源頭首先要做好市場準入,把好安全生產行政許可這道關,防止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進入生產領域。其次,要抓隱患源。超前看問題,做好早排查,通過多種渠道積極改善安全投入,建立健全穩定的投入機制。
三、從專項整治向規范化、經常化、制度化管理轉變。這是一個長效管理機制建立的問題。機制不長效,企業容易心存僥幸心理,放松安全警惕,安全隱患就會出現死灰復燃,破壞長期穩定的安全生產環境。
四、從事后查處向強化基礎轉變。這就要求我們工作有前瞻性,要變事后管理為事前指導,要樹立“發現一個隱患,避免一起事故”的慎微意識。對企業生產情況能及時準確掌握,對安全隱患早發現,早整改。
五、從控制傷亡事故為主向全面做好職業安全健康工作轉變。這是“以人為本”安全生產理念的具體體現,進一步加寬了生產中對人安全的概念。這就要求我們在安全生產實際工作當中,不僅要重視職工的生命安危,而且要重視他們的健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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