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羊”而“補牢”,是許多國人對待各類安全事故固有的理念和態度,似乎也是當前安全生產及其監管工作機制,仿佛只要眼前沒有“亡羊”的事故發生,便足以證明自己“牢”之永固。而事實證明“亡羊”之后才“補牢”的安全防范機制,往往是“牢”雖常“補”而“羊”卻常“亡”。說句實話,假若民航部門在平時就別松懈其安全檢查這根弦,及早督促“各地機場和航空公司進一步落實空防安全責任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機場隔離區的管理,強化各項安檢措施;要求空管部門嚴密監視飛機飛行動態,遇有不正常情況,及時提醒機組”;那么,不光那兩名男孩潛藏在飛機起落架輪艙而導致的悲劇可以得到避免,說不定發生這起特大事故和那55條鮮活的生命也可以免遭于難。
其實,對于包括民航在內的許多安全管理部門,嚴格的安檢程序作為其保障成千上萬條生命安全的這根弦,一時一刻都是松懈不得的。平日里,盡管沒有暴露出險情,并非就證明安檢程序正常運作了,甚至不存在任何的安全隱患,只不過是這樣的安全隱患沒有發展到各類事故這樣“顯患”的地步而已。如就在這次空難前的一個星期,即11月14日,包頭市北方股份的老總葉國柱,也在包頭機場乘坐與失事飛機一模一樣型號的飛機去上海。這次飛行途中,飛機不僅顛簸得非常厲害,而且發出了非常響的噪音。為此,葉國柱特意在飛機上向空中小姐要來了乘客意見表,就該型號飛機的安全問題表示了擔憂,并建議航空公司加強對這種型號飛機的安全檢查,減少顛簸和噪音。這些擔憂、意見和建議,整整寫了一張紙。不知這些意見是否向上反映,是否引起足夠的重視。在這種麻痹狀態下,那些安全隱患一旦被負責安檢的人員“不經意”地放過,早晚會釀造成一起起或大或小的事故來。
我們常把已發生的事故甚至是特大事故當作啟動安檢程序的引擎或按鈕,那我們就會為自己麻痹的安全管理理念付出永遠也付不完的高昂代價!該拋棄“亡羊補牢”這種安全防范工作方式!該建立并健全不斷“補牢”而又不要“亡羊”的安全防范工作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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