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1977年8月9日清晨5時,湖北省遠安縣舊縣公社泥水大隊一隊、二隊計31人,在沮河中游守家口乘渡船,到九包山開墾公社多種經營基地,渡船離對岸14米時沉沒,淹死11人。
舊縣公社泥水大隊守家口渡船,噸位2.5噸,年久失修,6個艙位有3個嚴重腐爛,一處穿孔,5處裂縫,船上配件多已撤毀,船舵撤掉,艙板拿走。人上船時,船內已進水7寸深。渡口河水面寬130米,水深1至3米。8月上旬,舊縣公社黨委抽調2000多名勞動力,突擊開墾l000畝荒山建立公社多種經營基地。9日凌晨4時30分,泥水大隊一隊副隊長周某帶領19人上船,二隊隊長劉某也帶12人相繼上船,共載客31人。船中艙滲水厲害,很多人擁在船頭,船體頭重尾輕。船工肖某,家距渡口5里路,此時尚未上工。渡口沒有撐船篙子,周某既不派人去喊船工,也不尋找撐船工具和安排仍把船艙的水舀出,竟擅自開船,用一根2.33米長的松木棍子撐船。離岸后,孔、縫大量進水,船頭漸漸沉水,離對岸14米左右處,全船沉沒,31人全部落水,其中11人會泅水,并救起9人,其余11人死亡。
二、對事故資任者的處理
1.泥水大隊一隊副隊長周某,忽視安全,擅自決定開船,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主要責任者,決定依法拘留。
2.泥水大隊黨支部書記望某,舊縣公社黨委書記雷某等同志,對水上安全工作抓的不力,船工曾提出要修理渡船的建議,置若網聞,并且不經有關業務部門批準,擅自撤換經縣交通部門考核發證的船工劉某,換上一個自由散漫的青年肖某駕船。他們對這次事故承擔一定的責任,決定分別給予開除黨籍、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的處分和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