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經過
2001年6月4日21時許,隸屬于江西廣播電視發展中心的藝術幼兒園小六班幼兒就寢。21時10分許,小六班班主任楊慧珍(女,26歲)點燃3盤蚊香(浙江省諸暨市王家井日用化工廠生產的夏靈牌微煙特種蚊香),分別放置在床鋪之間南北向3條走道的地板上。22時10分許,楊慧珍上3樓教師寢室睡覺,臨走時,告訴當晚值班的保育員吳枝英(女,25歲)“點了蚊香,注意一下”。23時10分許,幼兒園保教主任倪恿琛(女,53歲,當晚值班領導)和值班保健醫生厥韻韻(女,56歲)巡察到小六班時,發現該班點了蚊香。當時倪恿琛問厥韻韻“點蚊香對幼兒有何影響?”。厥回答說:“對幼兒呼吸道有影響。”倪便要吳枝英將寢室窗戶打開,保持空氣流通。吳枝英回答“窗戶已經打開了!彪S后倪、厥等二人離去。23時30分許,小六班保育員吳枝英離開小六班寢室到衛生間洗澡洗衣服等,而后在學習活動室給幼兒的毛巾編號,約有45分鐘未到寢室巡察。5日0時15分左右,吳枝英在活動室聽到寢室內“噼叭”響,隨即進入幼兒寢室,發現16號床龔駿杰的棉被和14號羅文康床上枕頭起火,吳枝英隨即將龔駿杰抱出寢室,并到小六班外呼救,然后又從小六班寢室內救出3名學生。此時,寢室內的煙火已很大,隨后趕來的駐廣播電視局武警中隊官兵和幼兒園工作人員用臉盆到盥洗室裝水滅火,同時使用室內消火栓出水撲救。
火災造成13名(其中男性7名、女性6名)3~4歲的兒童死亡,1人輕傷;燒毀、燒損壁掛式空調2臺、兒童睡床29張和床上用品,過火面積43.2平方米,直接財產損失13463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火災系小六班16號床邊過道上點燃的蚊香引燃搭落在床架上的棉被所致。
(2)該園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沒有制訂滅火應急方案,無教職員工培訓制度,沒有確定各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3)部分教師和保育員上崗前未經過培訓,缺乏相應的消防安全知識和滅火自救技能。
三、火災事故處理結果
小六班班主任、小六班保育員、幼兒園保教主任涉嫌犯有重大責任事故罪,省廣播電視發展中心主任兼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涉嫌犯有玩忽職守罪,經提請南昌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