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類別:筒倉儲存大豆火災事故
發生時間:2006年10月24日-30日
發生地點:廣東省東莞市富之源飼料蛋白開發有限公司
傷亡情況:無
嚴重級別:較大的安全生產事故
事故經過:
2006年10月,廣東省東莞市富之源飼料蛋白開發有限公司剛剛投產不到一年的加工大豆2000噸/日生產線,在生產加工中,企業從巴拉圭(或烏拉圭這塊產地)進口一船大豆,到港時間大約在8月末,卸船后通過江船運到工廠,進入筒倉儲存待加工。
截止到10月24日,還剩下1萬多噸的原料生產車間正在加工,在從筒倉出料到生產車間時,操作人員發現出倉的大豆有焦糊粒。經匯報領導后檢查,發現筒倉內的大豆已自燃。但由于筒倉內的氧氣含量有限,此刻沒有產生火焰。
工廠為了降低損失,減少大豆燃燒,決定將筒倉的側門打開,找到火源以便進行撲救,可是沒想到自燃的大豆遇到空氣后馬上產生了明火,火勢迅速加大。這場大火從24日燃燒到29日,直到把筒倉內的大豆清理出去才將火撲滅。
事故原因分析:
對原料特性缺乏必要的了解和分析。進口大豆的含油量高達21%左右,并且大豆中的未熟粒比以往的大豆多,大豆平均水分不高;
對客觀條件缺乏必要的預測和警惕。從國外裝船到國內卸車,途經的都是高溫天氣,入筒倉的大豆本身溫度就高,裝卸船時有各別部位被雨淋或漏雨,入倉后局部會容易產生高溫,加上入倉后遭遇的又是廣東一年中最高氣溫的酷暑,鋼板倉經日光照射后,倉內會產生很高的溫度;
糧溫監測措施不到位。入倉后的大豆,沒有堅持經常觀察,進行糧情分析,尤其是筒倉內沒有設糧情檢測設施(電子測溫等檢溫設備)對糧食溫度沒有監測。致使大豆溫度一升再升引發自燃;
新工廠,各方面的經驗欠缺和相關制度、措施未健全;導致火災后果發生后措手不及。
事故的后果:
近4000噸的大豆燃燒,筒倉被燒毀。
直接損失達1千萬元。
吸取的教訓:
筒倉入倉后的大豆要注意糧情檢查,尤其是夏季鋼板廠儲存糧油;
發現問題要及時采取有效的措施;
糧油霉變在一定的范圍內會產生高溫,當糧溫達到極限時,內部油脂如果含量較高的,就會產生自燃。
預防措施:
入倉的原料,要做好原始質量登記,全面掌握入倉糧油的質量情況,以便及時的分析糧情情況;
裝卸船要注意防雨,發現有漏雨、雨淋的要單獨保管和處理;
入倉的大豆,要堅持糧情“三級檢查”制度,隨時掌握糧情的變化情況;
發現糧溫升高、入倉儲存太久的要及時進行加工或倒倉、清倉等,保持糧溫在安全的范圍之內(一般糧溫不能高于外溫,入秋和入冬要考慮到前段的糧溫,根據糧溫的情況也可能會高于外溫是正常的);
筒倉內要設置電子檢溫和糧情監測系統,堅持天天檢查糧情;
加強專業技術的學習,提高糧油保管知識的水平,及時的分析和處理實際工作中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