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工作不力;對米沙子鎮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疏于監管。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
19.劉長春,德惠市市委副書記、市長。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上級安全生產工作部署要求不力;對德惠市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和組織開展“打非治違”工作不力;對德惠市安全生產工作的具體落實情況監督檢查不力;對德惠市消防、住建、安全監管部門在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失察。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
20.張德祥,德惠市市委書記。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和組織開展“打非治違”工作不力;對德惠市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監督檢查不到位;對德惠市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失察。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21.李祥,長春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長春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促指導德惠市開展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工作不到位;對長春市公安局及其消防支隊履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情況疏于監管。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黨內嚴重警告、降級處分。
22.姜治瑩,長春市市委副書記、市長。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上級工作部署要求不到位;指導督促長春市公安消防機構和德惠市人民政府依法開展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不到位;對長春市公安消防機構和德惠市人民政府不依法認真履行職責的情況失察。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記大過處分。
23.黃關春,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兼省公安廳廳長。貫徹落實國家消防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工作部署要求不到位;指導督促吉林省公安消防機構開展消防監督管理工作不到位;對公安消防機構不認真依法履行職責、基層干警失職瀆職等情況失察。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記大過處分。
(四)相關處罰及問責建議。
1.依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相關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建議吉林省人民政府責成吉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寶源豐公司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
2.建議吉林省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寶源豐公司依法予以取締。
3.建議吉林省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對所涉及的工程項目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4.建議連同吉林省吉煤集團通化礦業集團公司八寶煤業公司“3·29”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對吉林省人民政府予以通報批評,并責成其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
五、事故防范措施建議
(一)要切實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
吉林省和長春市、德惠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以及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深刻吸取寶源豐禽業有限公司“6·3”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沉痛教訓,痛定思痛、痛下決心、舉一反三,下大力氣加強安全生產尤其是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樹立和切實落實科學發展觀、正確的政績觀及業績觀,堅決防止和糾正一些地方、部門和單位重速度、重增長、重效益、輕質量、輕安全甚至以犧牲安全為代價換取一時一地經濟增長的傾向,認真實施安全發展戰略,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安全發展,堅持發展以安全為前提和保障,堅持做到發展必須安全,不安全就不能發展,始終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一不可逾越的紅線,真正把安全生產納入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布局中去謀劃、去推進、去落實,采取更加堅決、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通過完善體制、健全制度、創新機制,強化責任、強化管理、強化監督,嚴格執法、嚴格考核、嚴肅問責,真正把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工作任務措施落到實處尤其是基層、企業,牢牢夯實企業安全生產和政府安全監管基礎。同時,要處理好安全與發展、安全與效益、速度與素質、增長與質量等方面的關系,強化宏觀調控、強化政策引導、強化監督檢查,端正發展思想、理清發展思路、轉變發展方式,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科技進步、提高發展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二)要切實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
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從根本上強化安全意識,真正落實企業安全生產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堅決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和建筑施工、質量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堅決克服重生產、重擴張、重速度、重效益、輕質量、輕安全的思想,切實擺正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發展的位置,堅持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發展原則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不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去換取企業的產量增長和經濟效益。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責任體系,嚴格安全生產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實行“一票否決”;依法保證安全生產投入,杜絕偷工減料、降低標準等現象,堅持科技興安,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持之以恒地狠反非法違法違規建設生產經營行為,治理和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認真持久徹底地排查和治理安全隱患,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危險品的管理;加強應急管理尤其要加強應急預案建設和應急演練,提高應對處置事故災難的能力。要通過不懈努力,切實持續改進和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水平,全面提高企業的安全保障能力,堅決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三)要切實強化以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為重點的消防安全工作。
吉林省和長春市、德惠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強化安全生產尤其是消防安全“三同時”工作,進一步研究改善勞動密集型企業的消防安全條件,在建筑設計施工時應充分考慮消防安全需求,努力提高設防等級,并加強“三同時”審查、把關與驗收,保證做到包括消防設施在內的安全設施“三同時”。要嚴格限制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中易燃、可燃保溫材料的使用,保證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要合理設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完善應急標志標識和報警系統,為作業人員提供充足的安全保障;要對全省類似企業尤其是使用此種保溫材料的單位、場所進行全面排查、徹底整改并完善強化防控措施。同時,要層層落實特別是基層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全面深入地開展公眾尤其是從業人員消防能力的提升工作,全面深入地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全面深入地加強人員密集場所和易燃易爆物品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等各環節的安全管理與監督,依法關閉取締易引發火災的“三合一”、“多合一”廠點、作坊,加強“防火墻工程”建設,強化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從源頭上搞好火災等各類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四)要切實強化使用氨制冷系統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
吉林省和長春市、德惠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加強使用氨制冷系統企業和用氨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在明確主管部門的基礎上明確牽頭部門,建立相關部門間的協調機制,完善行業安全管理制度,統一相關標準規范,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和重大危險源監控,加強事故的防控工作。同時,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強宣傳教育和業務培訓,促進使用氨制冷系統的企業和用氨單位全體員工了解掌握氨的理化特性,并針對其危害性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切實認真加以落實;要加強企業現場的監測監控,切實做好防泄漏等工作;要在勞動人員密集的地點設置氨氣濃度報警裝置及事故通風系統,為貯氨器增設水噴淋裝置以及集水池和事故排水系統,為緊急泄氨器增設密封的事故排水罐或排水池。在此基礎上,要大力推動企業轉型升級,尤其要大力推廣安全、環保的制冷機組。
(五)要切實強化工程項目建設的安全質量監管工作。
吉林省和長春市、德惠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監督所有建設工程的業主、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嚴格遵守國家基本建設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程序,嚴格落實各方的安全和質量責任,遵守建設管理流程,嚴格履行項目立項、設計、施工許可、組織施工、竣工驗收等手續,嚴禁盲目趕工期、催進度和放松對質量和安全的監管,切實保障工程合理投入尤其是安全投入和合理工期,精心組織、規范施工,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工程建設領域相關管理及監督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依法依規行政,加強日常監管和行政執法,堅持原則、秉公執法、從嚴執法,嚴格把住各道關口,嚴禁違法違規違反程序去開“綠燈”。同時,要加大“打非治違”工作力度,全面排查和解決工程建設領域的突出問題,嚴厲查處越權審批、未批先建,無資質設計、施工、監理,以及非法轉包分包、出借資質等違法違規行為,采取有力措施,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確保工程質量,搞好安全生產。
(六)要切實強化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
吉林省和長春市、德惠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行政首長負責制和其他領導“一崗雙責”制以及行業主管部門直接監管責任、安全監管部門綜合監管責任、地方政府屬地監管責任。要嚴格行政許可制度和審批責任制。尤其是行政審批,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許可、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審批前要嚴格審查、審批中要嚴格把關、審批后要強化監管。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建設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履行行業安全監管職責,切實加強行業安全監管,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徹底治理糾正和解決違規違章問題,依法取締關閉非法的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各類小廠小礦和小作業經營點。特別要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危險因素進行認真分析,有針對性地加強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消防安全監管。同時,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加強對下級地方人民政府和同級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切實調動和督促各方面共同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在全面加強安全監管和事故預防的基礎上,要加強事故災難的應對處置工作,建立統一領導、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督促指導相關部門和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尤其是勞動密集型企業,制定切實有效的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廣泛開展不同層級、形式多樣的應急演練,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強化救援裝備配備和物資儲備。一旦發生事故,要有力組織指揮,科學安全應對,有序有力有效施救,并在救援過程中保護好現場。
(七)要切實強化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
吉林省和長春市、德惠市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思想認識到位、領導工作到位、組織機構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政策落實到位。要完善工作體系、構建有力格局,做到黨政齊抓、各方共同負責;要定期聽取有關方面的安全生產工作匯報,定期研究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要堅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安,深入持久地組織開展“打非治違”工作,堅決打擊企業的非法違法建設生產經營行為,堅決治理糾正地方特別是基層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違法違規行政問題;要組織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督查,尤其要組織好當前國務院部署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確保不走過場、取得實效;要切實把安全生產作為衡量地方經濟發展、社會管理、文明建設成效的重要指標,在正確把握形勢的基礎上,注重把安全生產與科學發展、推進經濟轉型升級、落實為民務實的要求、提升治國理政的能力相結合,統籌兼顧、協調發展;要進一步加強安全法制建設、長效機制建設、責任體系建設、監管隊伍建設和投入機制建設,不斷提升企業安全生產和政府安全監管能力與水平;要堅持立足防范、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狠抓源頭,強化落實、強化執行、強化基礎、固本強基,從根本上改變安全生產狀況。通過強有力的領導和扎實有效的工作,堅決遏制各類事故尤其是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促進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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