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9日,某石油機械有限責任公司銷售公司在對某油田即將投入使用的第二部ZJ70DB26鉆機進行售后安裝服務過程中,發生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經醫院全力搶救無效死亡。
一、事故經過
2007年3月6日,某石油機械有限責任公司銷售公司接到大慶鉆井一公司的傳真,要求派人對即將投入使用的第二部ZJ70DB26鉆機進行售后安裝服務。3月7日,該套鉆機運抵大慶市肇州縣永勝鄉徐深17井位(大慶鉆井一公司70007鉆井隊作業現場)。3月8日,該公司派出由銷售公司服務科楊某某為總協調負責人,帶領總裝成套分廠鉆機試驗工鄧某某(男,22歲,短期用工)、孫某前往大慶進行鉆機現場售后服務工作。
3月19日,負責鉆機售后安裝指導工作的鄧某某、孫某搭伴作業,鄧某某未系安全帶、戴安全帽但未鎖定、未穿勞保鞋(穿旅游鞋),鉆機處于臥裝狀態。下午17時45分左右,兩人在配裝二層臺風動絞車的1寸主氣路管線時,鄧某某不慎失足從井架二層臺位置處(距地面高度約4.7米)墜落。事故發生后,該機械公司服務人員在井隊的配合下,于18時20分將鄧某某送到肇州縣人民醫院搶救,經醫院全力搶救無效死亡,肇州縣人民醫院確診的鄧某某死亡原因為頸椎損傷。
二、事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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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鄧永儒安全意識淡薄,登高作業時未系安全帶、安全帽系帶未鎖定、未穿勞保鞋(穿旅游鞋);
2、鄧永儒在實施作業時,未與井隊取得聯系,擅自登上井架,違犯寶石機械公司《現場服務人員要求》、《鉆機試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鉆機試驗工HSE作業指導書》的規定;
3、高處作業時未設專人監護并攜帶物品行走。
(二)間接原因
1、售后服務人員與井隊的協調不夠、外出服務人員的培訓教育不夠。
2、對勞務派遣、短期用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不夠。
(三)管理原因
1、鉆機組裝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高處作業無現場監護和協調人員。
2、近年來,該機械公司產能建設不斷擴大,生產任務繁重,雖然連續三年獲得了集團公司“安全管理先進企業”,但在管理上還存在薄弱環節和麻痹大意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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