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經過
1990年1月25日富拉爾基發電總廠燃料分場運行二班白班接班后由于來煤質量不好,翻車機煤斗棚煤,單靠翻車機給二期上煤很困難。11時,19段值班員給輸煤盤去電話,煤斗煤位低要求加大上煤量。班長決定同時用兩套設備上煤。11時20分又將19段甲皮帶轉動。11時23分二期輸煤盤值班員發現皮帶聯鎖停機,用電話詢問在17段皮帶首部的周××(死者,男,29歲)“設備怎么停了?”周答:“溜子堵了”。讓周下去看煤下去沒有,看完再回電話。11時23分左右,內檢工人曹×去19段處理缺陷,途徑17段皮帶時遇周從17段操作盤處走來,曹問“又堵了?”,周答:“堵了”。11時30分許,19段值班員程×檢查時發現19段甲皮帶有一支三節手電筒,19段另一名值班員孟×在巡視檢查中發現11段首部滾筒下面托滾有血跡,抬頭一看,發現周的頭被夾在18段皮帶滾筒與清掃器之間。立即報分場領導,趕到現場將周救下,發現已經死亡。
二、事故原因
根據死亡現場判斷:周是在檢查17段皮帶時不慎將手電筒掉入落煤管中,他將該段皮帶停止后,從17段甲落煤管檢查孔探身取手電時墜入落煤管中,滑落在運行中18段皮帶上,被運送到18段皮帶的出口處,身體被浮凍結煤礦托住,頭部擠在皮帶下側與落煤管間隙處擠傷致死。
三、暴露出的問題
(1)有章不循,違章作業,自我防護能力不強。
(2)在停止中的輸煤皮帶上進行作業,違反了《安規》(熱機部分)第133條的規定:無論運行中或停止運行時,禁止在皮帶上或其他有關設備上站立、越過、爬過及傳遞各種工具。跨越皮帶必須經過通行橋。
(3)失去監護、工作粗心大意。
四、防范措施
(1)在輸煤系統上作業的人員要認真學習輸煤安全技術知識,嚴格執行堆積和反措中的有關規定。
(2)嚴禁跨越皮帶。較長的皮帶應適當裝設跨越皮帶橋,在運行人員需要跨越皮帶的地方,必須設置跨越橋或防護板(網),防止運行人員觸及轉動設備。
(3)按三不放過的要求,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對工作人員進行反習慣性違章教育,增強自我防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