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正規廠家從事苯生產的人員外,苯中毒事故還常發生在油漆制造、涂刷,皮革加工,制鞋、制箱包等工種。特別是家庭作坊式的小型加工企業,技術水平低、工藝落后,作業環境不好,勞動條件差,勞動力密集,缺乏職業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危害后果嚴重。例如2000年廣東67名工人被“猛鞋”膠水擊倒事件就是苯中毒的典型案例。2002年,河北省高碑店市白溝鎮箱包加工企業24人苯中毒,5人死亡;浙江溫嶺市制鞋企業發生苯中毒致4人死亡;廣東東莞8人苯中毒;北京某包裝制品廠20人苯中毒致1人死亡等。2002年5月,山東時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發生一起重大苯中毒案件,造成31名工人中毒,其中2人死亡。慢性重度苯中毒15人,慢性中度苯中毒11人,輕度苯中毒5人。山東省衛生廳查明,時風集團使用的粘合劑苯含量嚴重超標,空氣中苯濃度超標37.7倍。2004年7月12日,福建聯福林業公司油漆車間的工人發生急性苯中毒事故,11人被送往醫院救治,其中3人病情嚴重。
燃燒爆炸危險性
苯是C6H6的中文名稱,是一種無色透明、易燃燒、有強烈的芳香味的揮發性液體。不溶于水,溶于乙醇、醚、丙酮等多數有機溶劑。它主要用作溶劑,合成苯的衍生物、香料、塑料、醫藥、橡膠等。
苯的蒸氣比空氣重,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氧化劑能發生強烈反應;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引著發生回燃;若遇高熱,容器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常態的苯如果流速過快,容易產生靜電、積聚靜電。苯燃燒(分解)分解后,生成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水。它的禁忌物是強氧化劑。滅火應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等。用水滅火無效。
對人體健康的危害
苯雖屬中等毒性物質,但國際癌癥研究中心(IARC)已經確認為致癌物。苯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其侵入途徑有三,一是從呼吸道吸入,二是從口食入,三經皮膚接觸吸收。
苯及其化合物在生產環境中多以蒸氣形式由呼吸道進入人體,大量高濃度吸入時,可產生急性苯中毒,以中樞神經系統麻醉作用為主,輕者有頭痛、頭暈、輕度興奮、步態蹣跚等酒醉狀態;重者出現明顯頭痛、惡心、嘔吐、神志模糊、知覺喪失、昏迷、抽搐等,可因呼吸中樞麻痹死亡。長期接觸高濃度苯易引起慢性中毒,對皮膚、粘膜有刺激、致敏作用,出現神經衰弱綜合征;對造血系統的損害很大,改變造血系統,白細胞、血小板、紅細胞減少、皮膚損害及月經障礙等,以致出現再生障礙性貧血。
包裝儲運要求
為確保安全,苯液應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倉庫內;要遠離火種、熱源。倉庫溫度不宜超過300C;要防止陽光直射。除保持容器密封外,還應與氧化劑分開存放。儲存庫房內的照明、通風設施應采取防爆型的,電源開關設在倉庫外。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罐儲時要有防火防爆技術措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灌裝時應注意流速(不超過3m/s)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外包裝及容器損壞。夏季應早晚運輸,防止日光曝曬。運輸按規定線路行駛。
防護與急救
工程控制措施主要是指生產設施、工藝管道、容器的密閉和作業現場的通風,以及機械化、自動化生產。這是從設計著手,從本質上解決苯的危害的治本措施。呼吸系統的防護、眼睛的防護、身體及四肢的防護皆為不可或缺的個體防護,是對工程防護的有益補充。呼吸系統的防護是佩戴防毒面具,主要用于作業現場空氣中濃度超標或在緊急事態中搶救或逃生。化學安全防護眼鏡是保護眼睛的,在高濃度接觸時可戴。手的防護是戴防化學品手套或皮膚防護膜。一般情況下,在作業現場作業應穿相應的防護服。另外,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后,淋浴更衣。新員工上崗前要進行體檢并建立健康檔案,對所有苯作業員工要進行定期體檢。
急救措施
如果是皮膚接觸,要盡快脫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水及清水徹底沖洗。倘是眼睛接觸,要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徹底沖洗。呼吸道吸入,應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呼吸困難時給輸氧。呼吸及心跳者立即給充分水漱口、飲水、盡快洗胃。就醫。
泄漏處置
疏散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污染區,切斷火源。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護服。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堵漏。噴水霧會減少蒸發,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間內的易燃性。用活性炭或其他惰性材料吸收,然后使用無火花工具收集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劑制成的乳液刷洗,經稀釋的洗水放入廢水系統。如大量泄漏,利用圍堤收容,然后收集、轉移、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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