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概要
2008年6月3日1030時許,裝載190噸面粉的“浙永機18”輪在途經楠溪江口水域時,因舵設備發生故障,船舶無法轉向,導致船底與楠溪江口石壩發生觸損,造成船舶在該石壩上擱置達10小時左右,船底破損,貨艙進水,128噸面粉浸水,直接經濟損失約38.9萬元。事故等級為大事故。
2、船舶、船員概況
2.1、船舶概況
船名:“浙永機18”
船籍港:溫州
船體材料:鋼質
船舶種類:干貨船
航行區域:沿海
總噸:199 凈噸:111 載貨參考噸:300T
船長:41.47M 型寬:7.40M 型深:3.45M
建成日期:1995年6月16日
建造船廠:溫州樂清市長盛船舶修造廠
主機:額定功率為202Kw柴油機一臺,型號為6160A-17
機艙自動化程度:駕機合一
主操舵裝置:電動液壓型艉舵機
主要航行設備:型號為1831的導航雷達1臺,CPT-165型磁羅經1臺
航海圖書資料:
船舶所有人:林瑞其等二人
船舶經營人:洞頭縣正達海運有限公司
《適航證書》:編號為200731771219,有效期為2009年6月22日止,下次年度檢驗日期為2008年6月23日,發證單位為浙江省船舶檢驗局溫州檢驗處
《船舶國籍證書》:編號為070402000331,發證單位為溫州海事局,簽發日期為2004年3月29日,有效期為2009年3月28日止
《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編號為070402000331,發證單位為溫州海事局,簽發日期為2006年6月9日,有效期為2009年3月28日止。
2.2、船員情況
陳×東:男,持有溫州海事局2006年12月1日簽發的未滿500總噸船舶大副船員適任證書,證書編號為DHD132200600771,有效期為2008年12月21日止。事發時擔任“浙永機18”輪值班駕駛。
徐×青:男,持有溫州海事局2008年3月17日簽發的75至未滿220千瓦船舶輪機長船員適任證書,證書編號為XHD21200800396,有效期為2013年3月16日止。事發時擔任“浙永機18”輪值班輪機長。
蔡×國:男,持有舟山海事局2006年1月25日簽發的未滿500總噸船舶大副船員適任證書,證書編號為DHB132200600433,有效期為2011年1月25日止。事發時在“浙永機18”輪負責瞭首。
林×其:男,持有溫州海事局2006年11月29日簽發的未滿500總噸船舶的船長適任證書,證書編號為DHD131200600747,有效期為2011年11月29日止。事發時因有他事離開了“浙永機18”輪。
因船長中途離崗,導致船舶配員不符合《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要求。
3、事故經過及氣象水文情況
3.1、氣象水文情況
事發水域能見度良好、晴天、無風、無浪、落水流約3節(溫州高潮后約1.5小時)。
3.2、事故經過
2008年5月31日1800時許,“浙永機18”輪裝載300噸面粉從南通港開航,6月2日0800時許,“浙永機18”輪抵達溫州港浦西碼頭,并在該碼頭卸下110噸面粉后,于6月3日1010時許離開浦西碼頭開航,目的地:永嘉清水埠2號碼頭。船舶沒有備錨。
1025時許,“浙永機18”輪過灰橋石壩后,航速約5節,本欲從楠溪江東側進口航道進入目的地,但此時,駕駛員發現一艘清水埠至溫州的渡輪從楠溪江西側進口航道通過,沒有與溫州港海圖進行核對,就決定改航楠溪江西側進口航道。于是左轉,使船首線正對18#燈標稍偏北處,航向約267O。
1028時許,“浙永機18”輪達到距18#燈標約200米處,開始小角度右轉,在船艏正對楠溪江口石壩南側燈標稍偏北處時把定并正舵。
1029時許,“浙永機18”輪船艏到達與楠溪江口石壩南側燈標正東,約距石壩20米處,陳碎東右舵,但舵卻無法轉動,于是立即大叫:“舵轉不動了”,正在駕駛臺的值班輪機長聽到叫聲,立即向機艙跑去。
1030時許,“浙永機18”輪船艏穿過楠溪江口石壩上方,船中和船艉底部與石壩發生了觸碰,船艉擱置在石壩上,船舶停止了前進。“浙永機18”輪立即倒車,但船舶無法后退。后清水埠至溫州的輪渡來協助拖尾,但“浙永機18”輪仍然無法脫險。
隨著潮水回落,“浙永機18”輪船艏右轉,最后船艏也擱置在石壩上。
觸損事故發生后,經輪機長檢查,發現舵機突然故障是因為送往舵機的高壓油管一接頭墊片被壓出后漏油所致,并立即予以修復。
當日2030時許,潮水回漲,“浙永機18”輪利用潮水自行脫險。航行至清水埠迷巖頭附近水域時,發現貨艙進水,于是立即用水泵排水,幾分鐘后船舶安全到達清水埠2#碼頭,并立即進行卸貨。
4、損失情況
4.1、“浙永機18”輪
4.1.1、船體底部多處穿孔或變形,螺旋槳槳葉彎曲變形,修復費用約7.5萬元。
4.1.2、拖輪等救助費用約1.08萬元。
4.2、128噸面粉浸水報廢,價值人民幣約30.3萬元。
本事故共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38.9萬元。
5、原因分析及結論
5.1、原因分析
5.1.1、舵機故障,是造成事故的客觀原因。“浙永機18”輪機艙自動化程度為駕機合一形式,送往舵機的高壓油管接頭墊片被壓出導致舵突然無法轉動,難以預料。
5.1.2、“浙永機18”輪值班駕駛員不熟悉航道,航路選擇不當,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幾年前,楠溪江口西側進口航道為主要的船舶進出港航道,但由于楠溪江口進口航道最近幾年發生了較大的變遷。從溫州港港圖可以明顯看出,目前,楠溪江口東側進口航道的水深、寬度、地質及航道周邊環境等條件均比西側進口航道優越。“浙永機18”輪值班駕駛員在2年前來過該進口航道,卻不知道該航道幾年來的變化情況,在進港前也沒有通過溫州港港圖等資料對航道進行全面了解,另外也沒有備錨。在舵機故障后,船舶沒有足夠余地采取有效應急措施避免事故發生。
5.2、結論:本事故是責任事故。事故等級為大事故。事故種類為觸損。“浙永機18”輪值班駕駛員陳×東是事故全部責任人。
6、安全管理建議
6.1船舶在途經變化頻繁的航道前,船員務必要通過各種有效途徑,全面了解該水域目前的通航環境等情況,并進行綜合評估,確定正確的航路,利用良好船藝,謹慎駕駛,確保安全。建議各航運企業要加強對船員的宣傳教育,提高船員安全意識,同時要及時收集航道情況,為船方提供安全服務;另外航道、航標等管理部門要及時開展對航道的測量和評估,通過設立航標等形式為船方提供安全保障。
6.2船員要加強對船舶舵機等重要航行設備的檢查維護工作,防止航行中出現重要航行設備故障等現象。建議船舶務必要建立和健全設備檢查維護制度,在進一步落實做好開航前檢查工作外,還應定期開展對舵機等重要航行設備的全面檢查和維護工作,不得對任何環節產生疏忽,同時要做好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