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經過
2008年2月20日15時15分,某施工隊在某煉化企業焦化裝置系統管網管架樁基打樁作業時,將熱電站至5#變電所的35kV高壓電纜絕緣損壞,造成全廠大面積停電。
2 事故原因分析
。1)打樁司機解某沒有按照破土作業許可證和現場交底要求的電纜保護措施進行有效防護、嚴重違章作業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ā镀仆磷鳂I安全管理規定》第七條 作業安全措施 1.破土前,施工單位應按照施工方案,逐條落實安全措施,并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后方可施工。破土作業涉及到電力、電信、地下供排水管線、生產工藝埋地管道等地下設施時,施工單位應設專人進行施工安全監督。)
。2)某施工隊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現場施工管理員郭某只向打樁司機口頭交待安全措施,沒有檢查督促落實,在安全措施不落實、監護不到位的情況下,嚴重違章作業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某承包商及分包商施工現場管理松懈,監督管理不力、以包代管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4)工程項目管理部門對總承包、監理單位現場管理監管不力,對破土作業審批把關不嚴,對現場施工措施監督和安全管理不到位等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3 事故教訓
(1)對破土、用火、進入受限空間等危險作業必須事先進行危害識別風險評價,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經審批后嚴格執行。實施過程中,加強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杜絕違章作業。
(2)采用機械打樁作業前,要用鋼板把電纜、光纜、管線等設施保護好后再進行機械打樁,作業時監護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3)加強對工程項目分包商的管理,承包商的工程分包經工程項目管理部門審查備案,杜絕工程項目管理中以包代管、以罰代管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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