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
對X酒精有限公司生產裝置各產品存在的作業頻率較高,潛在危險危害性較大的操作以及安裝、維修、高處等通用作業采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即格雷厄姆——金尼法)進行分析評價。
作業條件的危險性評價法(格雷厄姆——金尼法)是作業人員在具有潛在危險性環境中進行作業時的一種危險性半定量評價方法。它是由美國人格雷厄姆(K.J.Graham)和金尼(G.F.Kinney)提出的,他們認為影響作業條件危險性的因素是L(事故發生的可能性)、E(人員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和C(一旦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L、E、C的分值分別見表7-1、表7-2、表7-3。用這三個因素分值的乘積D=L×E×C來評價作業條件的危險性(見表7-4)。D值越大,作業條件的危險性越大。
表7-1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分值L
分數值 |
10 |
6 |
3 |
1 |
0.5 |
0.2 |
0.1 |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 完全會被預料到 |
相當可能 |
可能,但不經常 | 完全意外,很少可能 | 可以設想,很少可能 | 極不可能 | 實際上不可能 |
表7-2 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分值E
分數值 |
10 |
6 |
3 |
2 |
1 |
0.5 |
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 |
連續 暴露 |
每天工作時間內 暴露 |
每周一次或偶然 暴露 |
每月暴露一次 |
每年幾次暴露 |
非常罕見地暴露 |
表7-3 事故造成的后果分值C
分數值 |
100 |
40 |
15 |
7 |
3 |
1 |
事故造成的后果 |
十人以上死亡 |
數人死亡 |
一人死亡 |
嚴重傷殘 |
有傷殘 |
輕傷,需救護 |
表7-4 危險性等級劃分標準
危險性分值D |
≥320 |
≥160~320 |
≥70~160 |
≥20~70 |
<20 |
危險程度 |
極度危險,不能繼續作業 |
高度危險,需要整改 |
顯著危險,需要整改 |
比較危險,需要注意 |
稍有危險,可以接受 |
作業條件的危險性評價法以類比作業條件進行比較為基礎,由熟悉類比作業條件的專家按規定標準給L、E、C分別打分,計算出危險性分值(D)來評價作業條件的危險性等級。
根據格雷厄姆——金尼法采用的評價程序和原則以及生產裝置的具體情況,對各單元操作作業及安裝、維修、高處等18個具有潛在危險性的作業進行綜合評價,評價結果見表7-5。
表7-5 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結果匯總
序號 |
作業名稱 |
L |
E |
C |
D=L×E×C |
危險等級 |
1 | 粉碎單元操作 |
1 |
6 |
3 |
18 |
稍有危險 |
2 | 蒸煮、糖化單元操作 |
1 |
6 |
3 |
18 |
稍有危險 |
3 | 發酵單元操作 |
1 |
6 |
7 |
42 |
比較危險 |
4 | 蒸餾單元操作 |
1 |
6 |
15 |
90 |
顯著危險 |
5 | 二氧化碳回收單元作業 |
1 |
6 |
7 |
42 |
比較危險 |
6 | 產品乙醇儲罐單元作業 |
1 |
6 |
7 |
42 |
比較危險 |
7 | 鍋爐單元作業 |
1 |
6 |
7 |
42 |
比較危險 |
8 | 污水沼氣儲槽單元作業 |
1 |
6 |
15 |
90 |
顯著危險 |
9 | 原料儲槽、中間儲槽的清槽、檢查、維修作業 |
3 |
2 |
7 |
42 |
比較危險 |
10 | 檢維修中起重吊裝作業 |
3 |
2 |
7 |
42 |
比較危險 |
11 | 反應釜、器、罐、槽等檢查、維修作業 |
3 |
2 |
7 |
42 |
比較危險 |
12 | 管、架、橋、電纜線檢查、保養作業 |
3 |
2 |
7 |
42 |
比較危險 |
13 | 電器設備、電纜安裝、維修作業 |
3 |
2 |
7 |
42 |
比較危險 |
14 | 管道、設備維修作業 |
3 |
2 |
7 |
42 |
比較危險 |
15 | 高位閥門檢修等高處作業 |
3 |
3 |
3 |
27 |
比較危險 |
16 | 建、構筑物維修作業 |
3 |
0.5 |
7 |
10.5 |
稍有危險 |
17 | 焊割作業 |
3 |
2 |
7 |
42 |
比較危險 |
18 | 原料等車輛運輸作業 |
1 |
6 |
7 |
42 |
比較危險 |
根據對X酒精有限公司生產裝置及其他通用作業等18項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屬顯著危險的2項,屬比較危險的13項;稍有危險的3項。
(1)由于生產裝置產品乙醇及副產沼氣等具有的易燃、易爆性,并可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因明火等引起火災、爆炸,生產裝置重點應防止其泄漏,車間現場嚴禁煙火。
(2)同樣,原料木薯等淀粉固體,在粉碎過程中有粉塵存在,一旦遇高溫、明火,會引起燃燒,甚至造成粉塵爆炸。因此,也要提高有關人員對這類危險物品危害特性的認識。
(3)生產過程中存在著較多人工作業,必須嚴格要求操作人員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同時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防止各類人身事故的發生。
(4)同時需要注意的是,生產裝置和設備在年度大修和日常搶修中,因高處作業、交叉作業,多種工種同時進行而使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增大。尤其是容器、管線等維修工程由外部承包進行時,也存在施工人員、管理人員安全意識較為淡薄、安全知識不足、安全操作規程及防范措施不到位等情況,因而導致各類事故的發生。
因此,必須嚴格按照《化工企業廠區作業安全規程》,加強動火、高處、進設備、電氣等檢修作業的管理。做到:
a.檢修作業前的準備
制訂施工方案并繪制施工圖,說明檢修項目、內容、要求、人員分工、安全措施、施工方法和進度等。在檢修人員進場之前,必須組織進行檢修作業安全教育。
施工前辦理“檢修任務書”、“動火證”、進設備作業證、電氣作業票及其他作業票,并根據檢修規定,作好清洗、置換、吹凈等工作。
b.檢修中的安全要求
施工人員應遵章守紀,聽從現場指揮人員及安全人員的指導,正確穿戴個體防護用品,拆下的物件,要按方案的規定移往指定的地點。檢修作業中的動火作業、設備內作業、高處作業、電氣作業、起重作業等按有關行業標準進行。
c.檢修后的掃尾工作
檢修完畢后,施工單位在撤離現場前,要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5)在工藝操作和現場作業方面不斷加強安全管理,高度重視對裝置、設備的維修、保養,作業時采取相應的安全對策措施,以降低各單元操作和檢修作業的危險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