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的項目管理工作,明確各自的責任,保證各種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管理信息的暢通,便于公司及時作出科學決策,特制訂本程序。
2 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對各項目工程的管理工作。
3 引用文件(無)
4 術語與定義(無)
5 職責
5.1 管理者代表負責對各項目部安全及環境管理的全面管理工作。
5.2 公司項目管理部負責公司范圍內的各工程項目的協調管理工作。
5.3 公司資產管理部負責公司范圍內各工程項目機械及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5.4 公司保衛部負責全公司范圍內各工程項目的消防安全及保衛管理工作。
5.5 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全公司范圍內各工程項目的安全和環境管理工作。
5.6 項目部負責本工程項目的全面安全和環境管理工作,并負責按要求將本工程項目的安全和環境管理情況及時通報公司各有關部門。
5.7 各專業公司負責本專業范圍內的安全和環境管理工作,在業務上受所承接施工任務的項目部的管理,并按要求向公司各有關部門通報其安全和環境管理情況。
6 工作程序
6.1 項目部在接到工程項目后應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對本工程項目進行施工的總設計工作,施工組織總設計中應有安全和環境管理的專項內容。
6.2 項目部在本項目工程正式開工前應對其所承攬的工程項目進行一次全面的危害及環境因素辨識、危險評價工作,并在評價的基礎上確定本項目工程中的重大危
險及環境因素,制訂出相應的管理方案,報公司安全監察部。具體實施按《危害和環境因素辨識、評價及危險和環境因素控制程序》、《目標、指標及管理方案管理程序》執行。
6.3 項目部負責本工程項目的全面安全和環境管理工作,并在每月28日前將本項目工程的安全和環境管理情況形成文字材料上報公司安全監察部,在每年12月20日前將全年的安全和環境保護工作總結及下一年度的安全和環境保護工作規劃上報公司安全監察部。
6.4 如果項目部發生各類安全和環境污染事故,按《事故報告、調查與處理程序》的相關規定處理。
6.5 公司安全監察部定期對各項目部的安全和環境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與考評。
7 相關文件
QB 552-01-00——《危害危險和環境因素辨識、評價及控制程序》
QB 552-03-00——《目標、指標及管理方案管理程序》
QB 552-23-00——《事故報告、調查與處理程序》
8 相關記錄(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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