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核心思想與結構要素
1.管理體系的運行基礎
系統化的"戴明模型",或稱為PDCA模型是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運行基礎。按照"戴明模型",一個企業的經營活動可分為:"計劃(PLAN)、行動(DO)、檢查(CHECK)、改進(ACT)"四個相互聯系的環節。
計劃環節:就是作為行動基礎的某些事先的考慮,它預先決定干什么,如何干,什么時候干,以及誰去干等問題。
計劃環節是對管理體系的總體規劃,包括:
(1)確定企業的方針、目標;
(2)配備必要的資源,包括人力、物力資源等;
(3)建立組織機構,規定相應職責、權限及其相互關系;
(4)識別管理體系運行的相關活動或過程,并規定活動或過程的實施程序和作業方法等。
為了使企業的管理制度化,以上過程可以以文件的形式來反映,成為"文件化管理體系"。由于企業的方針、目標、活動及活動方式均在計劃環節中確定,所以,次階段是管理體系中最重要的環節。
行動環節:按照計劃所規定的程序(如組織機構、程序和作業方法等)加以實施,實施過程與計劃的復合型及實施的結果決定了企業能否達到預期目標,所以保證所有活動在受控狀態下進行是實施的關鍵。
檢查環節:為了確保計劃行動的有效實施,需要對計劃實施效果進行檢查衡量,并采取措施修正消除可能產生的行為偏差。
改進環節:管理過程不可能是一個封閉的系統,需要隨著管理的進程,針對管理活動實踐中所發現的缺陷不足或根據文化的內外部條件,不斷進行管理的調試、完善。
概括"戴明模型",其核心內容是根據管理學的原理,為企業建立了一個動態循環的管理過程框架,以持續改進的思想指導企業系統地實現其既定目標。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都是應用了這一基本原理。
2.OHSMS的核心思想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首先要以實施企業OHS方針為目的,其次是要能夠保證這一方針得以有效實施。它不僅應與企業的全面管理職能實現有機的結合,而且它也是一個動態的自我調整和完善的管理系統,涉及用人單位OHS的一切活動。它要求把企業OHS管理中的計劃、組織、實施和檢查、監控等活動,集中、歸納、分解和轉化為相應的文件化的目標、程序和作業文件。
OHSMS的基本思想是實現體系持續改進,通過周而復始地進行"計劃、實施、監測、評審"活動,使體系功能不斷加強。它要求企業在實施OHSMS時始終保持持續改進意識,對體系進行不斷修正和完善,最終實現預防和控制工傷事故、職業病及其它損失的目標。
3.OHSMS審核規范的結構與要素
國家經貿委頒布的《審核規范》由范圍、術語和定義、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要素(又可分為一級要素5個和二級要素15個)組成。
OHSMS審核規范要素分類與運行方式見下圖
二、危險源是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管理核心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控制事故的發生。導致事故發生的根源是危險源,要想控制事故的發生,必須首先辨識危險源,控制危險源所帶來的風險,所以危險源成為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管理核心。
系統安全認為,危險源是導致事故的根源,系統中之所以發生事故,是由于系統中危險源的存在,防止或減少系統中事故的發生,可從消除系統中危險源或降低危險源所帶來的風險入手。所以,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是圍繞危險源管理而展開的。
圍繞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確定目標、管理方案,實施運行控制,檢查落實遵守和完成的情況,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依次展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每個要素要求的設立,都是為了控制危險源所帶來的風險。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不斷持續改進,其根本目的是風險控制程度的不斷提高。
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根據其所擁有的危險源這個管理核心,按照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審核規范要求,設立和展開其管理要素。
三、OHSMS具有實現遵守法律法規要求的承諾的功能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與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不同,應服務于組織內部員工和其他相關方對安全健康的需要,這種需要不是通過一種簡單的合同、投訴形式向組織傳達的,而多是以政府法規要求的形式表達出來。因此,對于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如何將政府的法規要求納入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是十分重要的。
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中,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要求貫穿其始末。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方針中要體現對遵守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承諾;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一個重要依據是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的要求;標準中法律與其他要求的要素則要求組織能充分掌握所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有相應暢通的法規獲取渠道,為體系的運行操作提供依據;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和旨在實現它的管理方案的建立,要考慮法律與其他要求;職業健康安全培訓、協商與交流、文件與文件管理要包含職業健康安全法規信息并滿足其有關要求;運行控制、應急準備與響應,是實現法規對控制職業健康安全風險要求的重要途徑;檢查與糾正措施中要求定期評價對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的遵循情況、對存在不符合法規要求的問題,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管理評審中,要考察職業健康安全法規的發展,從而調整、改善體系,使其達到充分、適用和有效。
有效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是以法規為最低要求,不斷的持續改進。
四、明確責任機構與職責是實施管理休系的必要前提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就是責任機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運行均是圍繞責任機構,以其各職能和層次展開。因此,明確各機構職能與層次間的相互關系,規定其作用、職責與權限,是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建立與運行的前提條件和有力保障。
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中,機構和職責條款明確規定,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明確組織內部全體人員的職業健康安全職責,形成文件并傳達;要求管理者為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與保持提供必要資源;還特別強調在最高管理層任命一名管理者代表,并規定了其具有職責與權限。
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實際運行中,機構的合理可靠、職責的明確、資源的充分保障是體系運行的必要條件。同時實現標準每一要素的要求都有賴于相關責權人員的參與與執行,有賴于相關資源的充分保障。這樣,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與保持就可使從最高管理者到員工的所有層次聯系起來,體現了全面系統、結構化的管理特色。
五、管理體系的監控系統對體系運行起到保障作用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審核規范所建立的管理體系是一個管理上科學、理論上嚴謹、系統性很強的管理體系,具有自我調節、自我完善的功能。其監控機制,具有實施檢查、糾錯、驗證、評審和提高的能力,包括檢查與糾正措施、管理評審兩大要素的所有內容。其中,績效測量與監測,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審核,管理評審,這三個條款具有獨立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功能,包括日常監督管理,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狀況和體系要素評價,也包括根據組織內部因素和外部環境狀況進行總體判斷,可形成比較嚴密的三級監控機制。
第一級績效測量和監測,以及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中,包含著職業健康安全的日常檢查,以及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法規遵循情況的監控;還包含著事故、事件、不符合的監控和調查處理。對于上述監控中發現的問題,解決的方法是隨時產生,隨時解決。
第二級監控措施,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審核,由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組織內部審核員進行,內審員得到了充分的授權,將對其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狀況做出評價,判定其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是否符合標準要求。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審核是集中發現問題、并集中解決問題的一種有效手段。內審中發現的問題,有些可立即解決,有些需匯報給最高管理者,由其決策來解決。內審完成后應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做出書面性結論。
第三級監控,即管理評審是由最高管理者組織進行的,將一些管理層解決不了的問題,關系企業大政方針的問題集中在一起,由決策層加以解決。管理評審的內容包括內審的結果、目標的實現程度、及持續改進的要求等。管理評審應針對組織內部變化的因素和外部變化的環境,對體系的持續適用性、有效性和充分性做出判斷,做出適當的相應調整。
這三級監控措施并不是各自獨立的,在監控的內容上有所交叉,互為補充,構成了完整的監控機制,以保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持續適用、充分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