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合理使用公司電梯設備,規范電梯使用操作程序,特制定此項管理規定。
2.范圍:
適用于車間、倉庫、辦公樓電梯的使用。
3.權責:
3.1工務課:日常檢查及維護保養。
3.2后勤部:公司全部電梯的監管。
4.作業內容:
4.1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車間、倉庫、辦公樓有電梯的區域。
4.2 機器維修與保養的規定。
4.2.1嚴格按電梯使用說明進行操作。
4.2.2每日對電梯進行例檢。
4.2.3每月要對電梯進行檢修。
4.2.4每年八月份電梯必須通過監管部門(國家)年審合格方可使用。
4.2.5日、月檢查記錄表見附件<一>、<二>。
4.2.6維修期間禁止人員進入或使用。
4.2.7維修時要掛有“正在修理、禁止使用”字樣的告示牌。
4.2.8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技術人員或者廠商工作人員。
4.3 使用規定
4.3.1 禁止電梯人員、貨物混載。
4.3.2 每次使用不能超過核定人數、重量。
4.3.3 電梯停用七日以上時,須經詳細檢查后方可使用。
4.3.4 不準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4.3.5 裝載物品應盡可能穩妥地安裝在轎廂中央,以免在運行中傾倒。
4.3.6 電梯控制應保持環境衛生、通風良好,有專人值班。
4.4 人員、物品運載規定。
4.4.1 人員須掌握電梯基本使用方法后才可使用。
4.4.2 每次搭乘均請按電梯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4.4.3 無必要時,不必亂使用電梯。
4.4.4 貨物運載禁止運載違規貨物。
4.4.5 不準超載或體積不相稱的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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