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璐珞是人所共知的易燃固體,而且極易自燃。這是由其性質決定的。賽璐珞屬硝酸纖維制品,是用硝化纖維素溶解于乙醇和乙醚混合液中,生產中間產物珂羅酊,再加樟腦和增塑劑經加工而成。賽璐珞的硝酸纖維素含氮量在12.5%以下,是一級易燃固體,有燃燒爆炸的危險性,自燃點為180℃。賽璐珞在常溫下也能發生緩慢分解,分解出一氧化氮(NO)氣體,在空氣中一氧化氮與氧化合生成二氧化氮(NO2),二氧化氮與潮濕空氣中的水化合會生成硝酸及亞硝酸2NO2+H2O=HNO3+HNO2,硝酸及亞硝酸進一步加速硝酸纖維素的分解,分解放出的熱量越來越多,最后造成自燃起火。特別是儲存時間過久的賽璐珞,其安定度和自燃點都會顯著下降,尤其在夏季氣溫高、濕度大的情況下,更容易自燃起火。所以把硝酸纖維制品——賽璐珞列為一級自燃危險品,其自燃點在120~160℃范圍內,如果賽璐珞已經發生分解,處于不安定狀態,自燃點還會降低。
賽璐珞燃燒速度快,比相應的紙張快五倍,溫度高,不易撲救。因為賽璐珞中含有大量硝基和氧,即使在隔絕空氣的條件下,也能分解燃燒,燃燒時產生大量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等有毒氣體。因此,在儲存保管硝酸纖維及制品賽璐珞時,應特別注意防止自燃。我國曾多次發生賽璐珞及其他硝酸纖維制品自燃著火事故。所以,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硝酸纖維及制品宜存于耐火的一、二級輕質屋頂的庫房內,不應與其他物品混存。
二、硝酸纖維制品應儲存于陰涼、干燥、通風的庫房內,遠離火種、火源,防止接觸氧化劑起火。
三、嚴格控制溫、濕度,溫度不宜超過30℃,相對濕度不宜超過80%,采光用的玻璃窗應涂白油漆或采用磨砂玻璃以防日光直接照射。
四、庫房應指定專人管理,隨進隨用,一般不宜超過半年,以防發生自燃。
五、庫房電器設備應用防爆型,不準使用鐵制工具,以防打出火花引燃賽璐珞等硝酸纖維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