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爆十大禁令(5)
2006-02-17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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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嚴禁用汽油、易揮發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汽油具有閃點低(-58℃),其蒸氣相對密度高于空氣(空氣為1,汽油蒸氣為3.51)的特性。其他易揮發溶劑也有這個特性。用它們來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時,會出現以下幾種情況:
其一,極易揮發的汽油揮發出來的氣體,由于密度比空氣大,故易沉積在室內或地面,并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汽油爆炸下限約為1%(體積)左右,如遇火源,則發生爆炸。
其二,汽油在受到震動、碰撞、沖擊、摩擦等情況和流動時,會產生靜電。當這種靜電電壓達到一定數值時,就可能放電而發出火花,把汽油及其蒸氣引燃,同時點燃附近的可燃物而造成火災。
其他一些易揮發溶劑,也都具有類似汽油的上述特性,用它們來擦洗物件時,亦會出現類似情況。所以使用汽油等易揮發溶劑來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是很危險的。許多事故案例為制定此條禁令提供了事實根據。
例一:1985年5月6日9:30,某煉油廠供應處運輸隊一名司機將貨車停在庫前修車。他用油盒取來汽油放在駕駛室左邊,然后在駕駛室內用毛刷蘸汽油擦洗發動機。擦洗中,毛刷上的鐵皮接觸電源線,產生電火花,將汽油引燃著火。該司機的左肢、臉部、上呼吸道均被燒傷。燒傷后又仰面摔倒在地,造成腦干嚴重摔傷,搶救無效死亡。
例二:1978年,某化纖廠在一次檢修之后,工人用汽油洗尼龍工作服。把汽油倒進塑料盆內,衣服浸入后剛開始搓洗,一團烈火騰空而起,熊熊的火焰吞噬著它所能燒及的一切,頓時形成一場火災,有2人當場燒死,1人身負重傷,7人輕傷。事故原因是:尼龍和汽油摩擦,產生靜電,電火花點燃汽油蒸氣引起火災。
例三:。1989年7月4日,某煉油廠南蒸餾車間副班人員打掃專區衛生。14:20,該班班長檢查發現泵-8出口泵座衛生打掃不徹底,就拿著掃帚沾汽油刷。結果汽油與泵座上的常底重油混合物濺到泵體上,遇泵座高溫(360℃)自燃起火。使其燒成重傷,全身燒傷面積84%,其中Ⅲ度燒傷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