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安全文化的性質,很多專家學者都作過論述,這里筆者想從另外的角度談談安全文化所具有的幾個其他重要性質。
首先,安全文化具有“管理推動性”
安全文化不同于一般的社會大眾文化。社會大眾文化往往是通過民眾的廣為流傳而積淀下來的,只要不是反對國家主權、制造民族分裂、腐蝕社會道德風氣的文化,就無需對其推崇還是制止。安全文化是人們安全價值觀的直接體現,是人們安全行為的準則和引導力量,在各種利益沖突和干擾下,僅僅通過人們自發形成的安全文化,往往不能向著社會所需要的方向發展。安全文化的發展需要借助管理的力量加以推動。企業安全文化更是如此,它形成于企業內部,為企業員工所共有,可以由企業的組織管理過程加以促進和實施;并且企業安全文化的發展將給企業帶來生產效益的增長。
其次,安全文化具有“彌漫性”
所謂“彌漫性”,是指安全文化不是作為一個獨立的、邊界清晰的系統而存在,它深藏于每個人的內心中,表現于每個人的行動上,影響到每一個任務的完成過程,調整著整個社會的人際關系。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中都滲透著安全文化的影響;因此,也有人提出安全文化具有“場效應”的特性。
再次,安全文化具有“相對穩定性”
所謂安全文化的相對穩定性,也可理解為安全文化的不易變動性和不宜變動性。與所有文化現象一樣,安全文化一旦形成,就具有很大的穩定性,并且對大多數在其氛圍中的人,都有著普遍的影響力。正是這種穩定性,使企業把握安全生產的規律,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對策和戰略才具有實際意義。盡管安全文化可以通過管理手段加以推動,但是真正對人產生深刻影響的合理的安全文化,一定要具有長期的穩定性,而強行推動的多變的文化只能讓人無所適從,無法形成固定的行為模式。當然也要強調,安全文化的相對穩定性并不排斥其適應新形勢和新情況的創新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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