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6月30日,廣東省江門市土出高級煙花廠發生特大爆炸事故,造成37人死亡、12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3000萬元。
一、事故經過
6月30日8時零5分,江門市土出高級煙花廠職工萬某用氣動釘對一枚火箭煙花進行裝配時,連打兩釘都是錯位,引燃了所裝配的火箭煙花;火箭煙花又引燃了路過該處的領料工人丁某手推車上的原料,引爆了包裝二車間內大量待組裝的火箭煙花半成品及成品,致使大量火箭煙花四處飛躥,從而引爆裝配車間、原料庫和半成品庫內的易燃易爆物品,爆炸總藥量約為7噸TNT當量(相當于15噸黑火藥),造成37人(其中男7人,女30人)死亡、12人重傷,損毀廠房、民房、倉庫10200平方米和一批設備、原材料,直接經濟損失3000萬元。
二、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裝配工人萬某操作不當,氣釘打錯位置引起火箭煙花,發生連續燃爆,造成事故。
2.間接原因
1、擅自擴改建廠房。1993年初,廠方未按有關規定報建,擅自在包裝車間和原料庫之間的空地上擴建4幢裝配車間,使工房與火藥庫之間的安全距離由原來的49.5米縮至13米;后又擅自將其中兩幢裝配車間改成半成品倉庫,使包裝車間、半成品倉庫與原料庫連成一線,埋下了一旦爆炸殃及全廠的嚴重隱患。
2、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存放量過大。經專家鑒定,此次爆炸總藥量約為15噸黑火藥,原料、成品、半成品存放量大大超過公安部門核準的1.5噸的火藥儲量。
3、擴大生產規模。該廠年產量從報建設計時的5萬箱增至1999年的8.87萬箱,職工人數從立項時審核的42人增至事發前的229人。生產規模擴大、人員密集而廠區面積沒變,致使爆炸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4、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該廠擅自擴建廠房,嚴重超量存放原料、違規擴大生產規模,不按安全法規組織生產;新工人尤其是帶藥生產工序人員,上崗前不經安全培訓教育和考核,也不經安全培訓考核就安排上崗;該廠沒有按規定設立安全管理人員。
三、防范措施
1、嚴格按國家有關設計規范進行布局和建設。企業不得隨意改建、擴建、擴大生產規模,不得改變原批準廠房的功能;需要擴建、改建和改變廠房功能的,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報建報批。
2、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企業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和工作檔案,針對生產經營中存在的生產安全問題,采取整改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強化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企業要按規定配備專職、有資格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抓安全生產;對操作人員必須堅持先培訓后持證上崗。發現未經培訓就上崗的,安全監督部門要追究企業責任人的責任。
4、加大安全檢查力度。開展定期和不定期專業檢查和綜合性檢查。檢查前要組織檢查人員學習相關規定,熟悉有關知識。檢查人員要依規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在整治隱患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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