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控制、及時救援危險化學品事故,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切實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安全生產法》為依據,體現以人為本,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到實處。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保證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安定和經濟發展。
二、適用范圍
在我縣境內,發生在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廢棄物處理等環節中,造成人員傷亡(含失蹤),或者需要緊急疏散轉移人員,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安全生產事故。
三、事故類別及處置措施
危險化學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災(爆炸)兩大類,其中火災分為固體火災、液體火災和氣體火災。針對事故不同類型,采取不同的處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滅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泄壓、轉移、收集等。
四、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根據危害范圍,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3個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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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事故現場500米以內的區域。此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高,有危險化學品擴散,并伴有爆炸、火災發生,建筑物設施及設備損壞和人員急性中毒。
。ǘ┦鹿什皡^域。
距事故現場500—1000米的區域。該區域空氣中危險化學品濃度較高,作用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人員傷害和物品損壞。
(三)受影響區域。
事故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的區域。該區域可能有從中心區域和波及區域擴散的小劑量危險化學品危害。
五、應急救援體系及職責
。ㄒ唬⿷本仍笓]部。
指揮長:縣政府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政府辦主任、縣安監局局長、縣公安局局長。
成員單位:縣委宣傳部、縣政府辦、縣安監局、縣公安局、縣衛生局、縣環保局、縣交通局、縣質監局、縣氣象局、縣經貿局、縣鄉企局、縣民政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電信公司、農電局、縣監察局、縣總工會、縣勞動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
辦公室: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于縣安監局,由縣安監局局長兼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管理和綜合協調工作。
(二)指揮部職責
領導、組織、協調全縣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全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監督檢查各行業、各企業和各鄉鎮應急演練情況。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指揮長或指揮長委托副指揮長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準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
。ㄈ┏蓡T單位職責
縣政府辦:承接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請示指揮長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縣委、縣政府領導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執行上級的指令。
負責縣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各鄉鎮、縣直有關單位及相關企業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組織和指導應急救援演練;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并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參與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制定交通處置的應急預案;負責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管治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負責撲滅事故現場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事故得到控制后的洗消工作及組織搜救傷員。
縣衛生局:負責確定受傷人員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縣環保局:負責測定事故現場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對環境產生污染的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清除;調查重大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程度。
縣交通局:指定搶險運輸單位;負責監督搶險車輛的保養,駕駛人員的培訓;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縣質監局:負責提出事故現場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
縣氣象局:負責為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雨量等氣象資料。
縣經貿局、縣鄉企局:協助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縣民政局:根據事故危害程度,組織救災救濟;參與事故善后工作。
縣發改局:負責制定應急救援物資供應保障預案。負責組織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
縣財政局:負責落實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辦公室所需經費及應急救援資金劃撥等工作。
縣農電局:負責事故區域內的電力調控。
縣電信局:負責應急救援的通訊暢通。
縣監察局、總工會:參加由縣政府統一組織的或其授權部門組織的特別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縣委宣傳部:負責應急事故的對外宣傳報道工作。
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受傷害人員的工傷保險及善后工作。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負責搶險救災中的后勤保障,配合做好事故區域人員疏散、物資轉移和受傷害人員的善后工作。
(四)現場救援專業組及職責。
1、危險源控制組:由縣消防科負責,縣消防科、縣質監局、縣經貿局、縣鄉企局組成,人員由消防隊、企業義務消防搶險隊伍組成,必要時可請有關方面支援。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立即組織專用的防護用品及專用工具等。
2、傷員搶救組:由縣衛生局、縣勞動局負責,縣衛生局或指定的具有相應能力的醫院組成。負責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并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3、滅火救援組:由縣政府專職消防隊負責,縣政府專職消防隊、企業義務消防搶險隊伍組成。負責現場滅火、現場傷員的搜救、設備容器的冷卻、搶救傷員,事故后對被污染區域進行洗消。
4、安全疏散組:由縣公安局負責,縣公安局、縣交通局、事故單位安全保衛人員和事故發生地鄉鎮政府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
5、安全警戒組:由縣公安局負責,縣公安局、縣交警大隊組成。負責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
6、后勤保障組:由事故發生地鄉鎮政府和縣民政局負責,縣交通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農電局、縣電信局和事故發生地政府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組織搶險物資的供應、應急資金的劃撥及電力、通信安全暢通,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
7、環境監測組:由縣環保局、縣氣象局負責。負責對大氣、水體、土壤等進行及時監測,確定危險物質成分及濃度和污染區域范圍,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制訂環境修復方案并組織實施。
8、新聞報道組:由縣委宣傳部牽頭,縣政府辦、縣公安局、縣安監局、縣衛生局等部門配合,組織事故應急處置和進行搶險救援的信息發布工作,并協調縣外新聞媒體對事故進行報道。
9、事故調查組:以縣安監局為主,公安局、監察局、總工會、事故單位主管部門等相關部門根據事故調查有關規定,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取證,配合上級調查組開展對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0.專家組: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咨詢。該組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組成,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
六、預警和預防機制
。ㄒ唬┬畔⒈O控與報告
。保畔⒈O控: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事故信息的接收、報告、初步處理和上報工作。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掌握全縣危險化學品的分布和災害等基本情況,建立全縣危險化學品基本情況和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同時上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危險化學品企業建立本企業基本情況和危險源數據庫,包括所屬危險化學品的性能、特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的特點,將對可能發生災害的類型、危害程度及時上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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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及時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按照有關規定報告縣人民政府和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后,應在事故發生后30分鐘內向縣政府和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二)預警預防行動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監督管理工作。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應及時向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通報監控信息,并及時采取控制事態發展的措施。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可能導致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確定應對方案,如需支援,請求上級機構協調。
。ㄈ╊A警級別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及影響范圍,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級別。
一般(Ⅳ級):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危及3人以下生命或3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
較大(Ⅲ級):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至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重大(II)級: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 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以下。
特別重大(I)級: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為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以上。
七、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
危險化學品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按照危險化學品事故等級,分別響應。
一般(IV)級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由縣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進行應急救援,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大(I級)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先啟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先期處置,并及時上報市應急機構,請求啟動上一級應急救援預案。較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依照市安全事故救援預案執行,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依照省安全事故救援預案執行,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依照國家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執行。
。ǘ⿷碧幹
1、先期處置
發生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別重大(I級)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后,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全縣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5)向社會發出危險或必須避險警告;
2、應急決策
縣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接到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經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同意后,啟動縣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
3、預案啟動條件
。1)啟動條件
下列情況下,啟動本預案:
①發生I級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
②接到鄉鎮人民政府或相關企業關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救援請求。
③接到上級關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的指令。
④執行其他應急預案時需要本預案啟動。
。2)預案啟動
應急預案啟動后,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要立即組織事發地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按預定要求研究部署行動方案,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負責同志及工作人員立即進入崗位,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指揮長,負責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1)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2)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3)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指揮人群疏散、安置;
(4)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5)向縣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5、應急聯動
事發地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等參加處置工作的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F場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組,各工作組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協同作戰,全力以赴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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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指揮部和事發地人民政府確認事故災難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后,向批準應急預案啟動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結束現場應急的報告,經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八、后期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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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二)保險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發生后,保險公司必須及時查勘理賠, 提供快速便捷的理賠服務。
(三)事故調查
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應急救援結束后,應總結分析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救援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并形成報告,報送有關部門。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九、保障措施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協調建立統一的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和完善全縣重大危險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保證應急救援參與部門之間暢通聯絡。
(二)應急救援與保障
1、救援裝備保障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指導、協調應急救援基地的建設工作, 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保證應急狀態時調用。
2、應急隊伍保障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力量的統一規劃、布局。公安、消防、衛生、安監、環保等應急救援任務繁重的部門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專業救援隊伍。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機構要掌握應急救援力量,形成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3、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事故后,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應根據需要及時協調交通部門提供運輸保障。公安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交通部門應對受損道路迅速組織搶修,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的運送,形成快速、高效的應急運輸系統。
4、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負責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縣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
5、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事故現場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群眾,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6、物資保障
當地人民政府和重點企業負責常備安全救援物資儲備。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保證應急物資的生產和儲備。在應急狀態下,當各鄉、鎮人民政府物資儲備不足提出增援要求時,由縣發展計劃委負責協調物資調運,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協調跨縣的物資調用。
7、資金保障
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工作資金,經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初審,縣發展計劃委員會、縣財政局審核,報縣人民政府審核后,列入財政預算。主要包括體系建設、日常運行、專家隊伍建設、事故演練、事故緊急救援裝備等費用。
8、社會動員保障
鼓勵、動員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為應對突發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提供物質、資金和人力支援,逐步形成以管理部門、專業隊伍為主體,志愿者隊伍和社會公益組織為補充的應急救援保障機制。
9、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與公園、廣場等空曠場所的基礎設施改造相結合,規劃和建立事故應急避難場所,并建立維護和使用保障制度。
(三)技術儲備與保障
充分發揮相關行業、領域的機構和專家的作用,建立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研發專業處置技術,加強技術儲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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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眾信息交流
廣泛開展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 、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全民安全和應急避險意識。
2、演習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消防大隊負責指導有關部門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縣政府各部門應定期進行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救援演練
十、附則
。ㄒ唬┆剟钆c責任追究。
1.表彰獎勵。在處置危險化學品事故中,對處置有力、配合積極、措施得當、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2.責任追究。在處置危險化學品事故中,對玩忽職守、麻痹大意、隱瞞實情、措施不當、工作不力、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二)預案的解釋和實施。
本預案由縣安監局負責解釋,每兩年修訂一次。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