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轄區范圍內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生產安全事故的分類
(一)生產安全事故的定義
本預案所指的生產安全事故,為本轄區范圍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活動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以及自然因素引起,突然發生的導致嚴重人員傷亡的事故。按照事故情況分為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別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造成死亡1-2人或1-10人員重傷的事故。
較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9人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0-29人或重傷50人以上的事故。
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100人以上重傷的事故。
(二)生產安全事故的分類
1、礦山事故。非煤礦山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冒頂、塌方、透水、瓦斯爆炸、觸電、機械傷害等事故;
2、危險化學品事故。生產、儲存、經營、運輸等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爆炸、火災、泄漏、中毒等事故;
3、煙花爆竹事故。煙花爆竹生產、儲存、經營、運輸等單位發生的爆炸、火災等事故;
4、建筑施工事故。建筑施工單位在建筑施工、房屋拆除等活動中發生的坍塌、高處墜落、觸電、機械傷害、車輛傷害、起重傷害等事故;
5、經營場所事故。商(市)場、賓館、飯店、文化娛樂、體育健身、洗浴等經營單位發生的爆炸、火災、觸電等事故;
6、交通運輸事故。公共交通、貨物運輸等交通運輸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7、特種設備事故。生產經營單位所屬的鍋爐、壓力容器、電梯、壓力管道等發生的燃爆、火災、泄漏等事故。
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置的指揮
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由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和救援處置。
(一)鎮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組成
鎮應急救援指揮部由鎮各辦公室和直屬有關單位組成。設總指揮、副總指揮,下設專業處置組。總指揮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政法、武裝、工業、安全的領導擔任,成員單位為:鎮黨政辦、政法(綜治)辦、城建辦、農辦、工辦、安監、派出所、衛生院、電管站、電信局等。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安全保衛組、新聞報道組、災害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技術組、善后處理組9個專業處置組,具體承擔事故救援和處置工作。
(二)應急救援指揮部和專業處置組的職責
1、應急救援指揮部
在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以及善后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總指揮是處置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組織者和指揮者,負責組織、指揮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2、專業處置組的職責
綜合協調組:由政法(綜治)辦負責,黨政辦和安監、勞動管理等工作人員配合,承接特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專業處置組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上級政府領導同志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保衛組:由派出所負責,綜治辦、城建辦配合,組織警力和干部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新聞報道組:由黨政辦負責,派出所、衛生院和安監、勞動管理等工作人員配合,組織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信息上報與新聞報道工作。
災害救援組:由工辦負責,派出所、農辦、城建辦配合,組織協調人員和消防、搶險、救護等專業搶險隊伍,進行搶險救援。
醫療救護組:由衛生院負責,其他各單位配合,組織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
后勤保障組:由黨政辦負責,工辦配合,組織協調有關單位,落實運輸保障和物資保障工作。
事故調查組:由工辦、政法辦、派出所負責,安監、勞動管理等工作人員配合,進行現場勘察、取證和開展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專業技術組:由工辦負責,縣安監局派技術專家參加,為搶險救援等工作提供技術數據。
善后處理組:指揮部責成有關單位和人員負責,處理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
三、報告程序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按照下列程序報告:
(一)生產經營單位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簡要情況,并隨時報告事故的后續情況;
(二)事故單位同時報告鎮政府值班室(聯系電話:84736301);
(三)值班人員接到報警立即按程序報告鎮主要領導;
(四)值班人員按照領導指示,及時報告上級政府和通知有關人員到達現場。
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置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協同配合的原則,迅速開展救援處置工作。
(一)啟動本預案
值班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有關程序立即報請鎮主要領導啟動本預案,迅速通知鎮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
(二)趕赴事故現場
鎮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接到報告后,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成立事故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救援處置工作。
鎮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接到通知后,立即趕赴現場并啟動相關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實施救援處置。
(三)現場救援處置
1、應急救援指揮部
迅速了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并組織指揮實施;及時將現場情況向鎮政府報告,必要時提請上級政府調集人員參加搶險救援;妥善處理現場新聞報道事宜;組織、配合開展事故調查,組織善后處理工作。
2、綜合協調組:落實各級政府領導同志關于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協調其他專業處置組的搶險救援工作,保障搶險救援工作通訊暢通。
3、安全保衛組:迅速組織警力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保障搶險救援工作正常開展,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4、新聞報道組:統一組織有關新聞單位及時報道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5、災害救援組:立即組織調集警力和消防、工程搶險、現場救護等專業搶險隊伍,迅速開展滅火、防毒、防爆、反恐等搶險救援工作。
6、醫療救護組:立即組織有關醫療單位及時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
7、后勤保障組:協調有關部門調集運輸車輛和物資投入搶險救援。
8、事故調查組:實施現場勘察和調查取證,初步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9、專業技術組:迅速組織有關人員為搶險救援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10、善后處理組: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妥善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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