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設備運行人員必須持國家勞動部門頒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許可證,熟悉本供配電系統設備的性能、操作及維護管理。
2)設備運行人員對供配電房的安全運行、監視、維護和消防等安全措施負有責任,嚴格按有關安全規定作業。
3)在配電室的電氣設備上的作業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4)在供配電房全部停電的電氣設備及其他用電回路上的工作,必須先完成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等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時應有監護人在場監護。
5)在任何電氣設備上的作業,除特殊許可外,禁止帶電作業。
6)供配電房的電氣設備熔斷器容量要與設備和線路容量相適應,不得擅自加大熔斷器的容量。
7)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防火門等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不得拆除其接地線。
8)所有供配電設備的防護遮攔,通行過道必須有明顯的標示牌。
9)供配電房的專用安全防護用品,不得另作他用,并定期檢測其安全性能。
10)供配電房必須配有專用干式滅火器材,并保持長期性有效。
11)供配電房消防設施進行定位、定點管理、定期檢查,不得隨意亂拿亂放,保持整齊、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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