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案例
[案例1]1986年3月26日,某礦絞車道車場掘進工人,在耙斗裝載機前處理石頭時,耙斗突然開動,耙斗將處理石頭的工人碰傷致死。
[案例2]1986年9月28日,某礦工作面放炮后,裝載前未按規程灑水降塵,而用壓風吹散雜物,煤塵飛揚達到爆炸濃度。該耙斗牽引繩有斷頭打結4處,毛刺很多。耙裝時打結鋼絲繩與機架繩輪摩擦產生火花,點燃煤塵引起爆炸,造成死亡29人,重傷2人,直接經濟損失24萬余元的特大事故。
[案例3]1987年3月17日,某礦掘進二隊耙斗裝載機工作中,牽引鋼絲繩崩出,將司機抽死。
2.事故原因分析及預防措施
在掘進機械中,耙斗裝載機發生人身事故較多,而違章作業,操作水平低又是發生人身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應采取以下預防措施:
①裝巖(煤)前,必須在矸石或煤堆上灑水和沖洗頂幫以降低煤塵濃度,防止煤塵爆炸。
②合理選擇耙斗裝載機,在作業時,耙斗裝載機與掘進工作面的最大和最小允許距離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固定鋼絲繩滑輪的錨樁及其孔深與牢固程度,必須根據巖性條件在作業規程中做出明確規定。
③必須裝有封閉式金屬擋繩欄和防耙斗出槽的護欄;在拐彎巷道裝巖(煤)時,必須使用可靠的雙向輔助導向輪,清理好機道,并有專人指揮和信號聯系。
④裝巖(煤)前,必須將機身和尾輪固定牢靠。嚴禁在耙斗運行范圍內進行其他工作和行人。在傾斜井巷移動耙裝機時,下方不得有人。傾斜井巷傾角大于20*時,在司機前方必須打護身點柱或擋板,并在耙裝機前方增設固定裝置。傾斜井巷使用耙裝機時,必須有防止機身下滑的措施。
⑤耙裝作業開始前,甲烷斷電儀的傳感器,必須懸掛在耙斗作業段的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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