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1)
北京有機化工廠是1965年建廠的大型國有石油化工企業,其生產過程具有高溫、高壓、易燃、易爆等特點。進入2004年以來,許多石化企業事故頻發,所發生的事故絕大部分是由違章造成的,給我們敲響了警鐘,也帶來了啟示。經統計分析:自1965年建廠以來,該廠共發生大小人身傷害事故839起,其中因違章引起的事故765起,占事故總數的91.18%。分析表明,教育職工爭做遵章守紀的模范已成為當前安全生產的重要課題。為了讓全廠職工認清違章危害、減少違章行為、杜絕安全事故、提高安全意識和遵章守紀觀念,一季度該廠安全環保科在全廠范圍內開展了違章自查自糾活動。全廠職工通過認真學習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加深了對制度的理解,并對照自已的日常工作,找出了違章行為,并加以糾正。安全環保科在對本次活動進行了總結、補充和整理后,匯總出了10大項77種違章行為。具體如下:
工藝操作(2)
1. 職工責任心不強,巡檢不到位,不按時巡檢和做記錄,只為撥牌而巡檢;
2. 設備開停車時不嚴格執行程序,圖省時、省事,不按要求開關閥門;
3. 交接班不到位,不按時進行,間接交接等造成信息不暢;
4. 長期停用或備用的設備重新投入使用時不盤車,造成設備損壞;
5. 生產中不檢查閥門的狀態就進行操作,造成跑料、串料等事故;
6. 在現場搞衛生時用水沖設備,使電機進水,損壞電機;
7. 防爆部位不按規定使用銅制工具或使用未經許可的自制工具;
8. 在設備運轉時進行擦洗和加油等操作;
9. 在工作崗位上打鬧、嬉戲等;
10. 個別操作人員對設備的原理不清楚,容易誤操作。
勞保用品的穿戴和使用(3)
1. 機加工時不戴防護鏡,戴手套作業;
2. 在特殊作業時,因時間緊成缺少防護用品就不佩戴勞保用品作業;
3. 進現場不戴安全帽(手拿著)或臨時進現場圖省事不戴安全帽;
4. 在使用少量有毒、危險物料時,圖省事不按規定佩戴防護用品;
5. 不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焊工不穿專用焊工服,現場操作人員穿短袖衫等;
6. 夏天有的職工趿拉著鞋,操作中或上下樓梯時易出危險;
7. 長發職工在現場作業時未把頭發盤到安全帽里;
8. 現場部分職工配戴安全帽不規范,不系帶;
9. 易燃易爆場所不穿工作鞋;
10. 濾毒罐用后不記錄使用時間,造成濾毒罐超過規定用時間后仍在使用的現象;
11. 有的分析人員在操作時不穿白大褂;
12. 使用砂輪作業時不戴護目鏡;
13. 使用空氣呼吸器之前,未檢查壓力表及報警哨。
動火作業(4)
1.在危險性相對較小的場所動火時,該有的安全措施未完全落實,缺手續或條件不具備就作業;
2.現場作業的乙炔瓶與氧氣瓶的安全距離不能保證,作業人員意識不強;
3.氣瓶漏氣或無阻火器,壓力表、減壓閥失靈,為省時省事,個別人照常使用;
4.雖有動火證,但不分地點隨意動火,個別人安全意識不強;
5.監火人不堅守崗位,臨時有事擅自離開監護現場;
6.監火人在看火現場不戴監火標志;
7.在火票上簽字時未到現場落實安全措施;
8.個別易燃易爆場所配備的燈具或風機不防爆。
登高作業(5)
1. 大風、大雨等惡劣條件下,進行非必要的登高作業;
2. 登高人員有的安全帶不掛好或系掛位置不合理等;
3. 登高人員作業時攜帶工具時不帶工具袋,上下亂拋物件;
4. 登高時下方無專人監護;
5. 搭架子時,木板未固定或僅固定一端。
吊裝作業(6)
1. 吊車沒有專門的信號、批揮員,旁人隨意指揮;
2. 吊物時吊件常從人頭頂掠過,下邊人不躲閃,對危險性預見不足;
3. 工人隨意穿行吊車天井;
4. 吊裝作業前,未對吊鏈、吊鏈盒及吊鉤等進行檢查。
電氣(7)
1. 燭接時,圖省事。、就近隨意亂接把線;
2. 電焊把線老化、一次線過長,把線破損還繼續使用;
3. 用濕手開電源開關;
4. 帶電檢修設備;
5. 易燃易爆場所使用不防爆的手電筒;
6. 臨時用電的電線使用后未及時拆除;
7. 電動葫蘆不用時未停電;
8. 使用電站、砂輪等手持式電動工具前不按規定進行檢查。
施工檢修管理(8)
1. 在搶修時,為搶進度不按規定辦理票證;
2. 由于車間技術人員之間及其與施工檢修人員之間的協調、溝通不到位,有時會造成
信息不暢通,以至最終引發事故;
3. 施工中發現與預想的情況有重大不同時,仍按原方案實施施工檢修;
4. 進入設備作業時監護人不能與設備內人員保持暢通聯系,無必要的通訊工具;
5. 有的重要施工項目事先未制定較為詳細的安全施工方案;
6. 安全技術交底有的過于簡單,流于形式;
7. 為圖以后拆裝省事,經常拆動的常壓設備緊固螺栓不全;
8. 裝卸工為省時省力野蠻裝卸高壓氣瓶。
安全培訓教育(9)
1. 應急預案演練不夠;
2. 有的班組安全活動流于形式,效果不好;
3. 外來工管理不規范,外來人員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
4. 實習生未取得上崗證便獨立上崗操作。
交通安全管理(10)
1. 廠內車輛超速行駛;
2. 生產區內機動車圖方便,隨意穿行,無視警示牌;
3. 叉車載人行駛;
4. 廠內騎自行車車速過快,還有逆行現象;
5. 外廠車輛有的不按規定地點停放,影響交通;
6. 一些橫穿馬路的管廊沒有限高標志;
7. 在廠內鐵路專用線調車時,經常有自行車和行人穿行鐵路和道口。
其它(11)
1. 在生產區接打手機,把手機帶入生產區;
2. 各類氣瓶混放,間距不夠;
3. 非特種作業人員進行特種作業,如焊工、叉車司機等;
4. 廠內職工經常把打火機、香煙帶在身上,帶入生產區;
5. 在緊急開停車處理時忽視安全,違反規定走捷徑;
6. 領導干部提出的要求雖然違章,但下級又不能不聽;
7. 安全附件損壞或運轉不正常,得不到及時處理或更換;
8. 實驗用試劑有混放現象,有的試劑未標出危險性;
9. 實驗用VAC單體(易燃易爆物質)的儲存和使用,習慣用塑料桶,不符合要求;
10. 在需處理危險廢料的包裝上未標明其危險特性,易使處理人員在操作時發生危險。
為使全廠職工進一步認清違章行為的各種形式和危害,在日常工作的每一個環節當中
及時發現和糾正各類違章行為,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該廠將上述違章行為通過廠報、廣播、局域網等載體進行了廣泛的宣傳和教育活動;另外,在安全月期間,還將上述違章行為制作成圖文并茂的KD板,并在全廠各裝置巡回展出,此舉進一步增強了職工的遵章守紀觀念,提高了安全意識,成效十分顯著,為我廠的安全生產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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