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了水政水資源科,負責黃河水資源的執法和保護工作,但在新的形勢下,單純的水政執法已難以確保黃河的水資源保護工作。
二、采取對策
1、加大工作力度。制定出臺《黃河法》、《黃河水資源管理與保護條例》;促成國家盡快修改《水法》、《水污染防治法》,以解決流域機構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問題,賦予流域機構及其所屬各級管理機構行政處罰權和行政監督權,明確執法主體地位。
2、加強黃河水市場建設。建立黃河水市場是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實現黃河水資源優化配置的客觀要求。要實現黃河水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可持續利用,就要在節水的基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