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采取聯合執法,為自己的行政執法增加威懾力,形成強大的高壓態勢,保證執法效果。
二、聯合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聯合執法有利于提高執法效率,相對有效的集中解決一些社會問題,有效的處理違法行為,在實務界叫好者居多,但在理論界多有爭議,褒貶不一。而事實上,聯合執法存在很多弊端,在很多地方已陷入困局。
(一)大多數聯合執法缺乏法律依據
實踐中,聯合執法多為行政機關與其他主體之間的習慣性或臨時性的做法,主要通過聯合發文的形式來統一行動。因此,聯合執法設置繞開了復雜的法律程序,迅速、高效的處理一些違法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