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標準”應立即改
2007-03-14
來源:現代職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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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粉的化學名稱叫連二亞硫酸鈉,它同電石一樣同屬于遇水燃燒物品,遇水會放出有毒的二氧化硫。因其有極強的還原性,遇氧化劑、少量水或吸收潮濕空氣就能發熱,易致燃燒甚至爆炸。它的包裝應為鐵桶內襯雙塑料袋,或有色玻璃瓶外以木箱襯不燃材料。
可是,一些企業為了降低成本,都用編織袋進行包裝。
僅在兩年的時間里,保險粉燃燒、爆炸的惡性事故就發生了10多起。如2004年7月,無錫一化工公司48噸保險粉在運輸途中發生燃燒爆炸;2005年8月,汕頭一倉庫保險粉發生重大火災;2006年5月10日,廣州空軍一倉庫保險粉著火,散發大量有毒氣體,致7000余人疏散。
雖然國內使用的保險粉多用編織袋包裝,但卻是看人下菜碟。中國諸多保險粉生產企業在出口時卻全部采用鐵桶包裝。業內人士憤怒地責問:難道中國人命就這么不值錢?一些企業不用鐵桶的原因是每噸保險粉可減少600元包裝成本。
始作俑者還不是企業,2004年12月底,國家發改委新發布的化工行業標準中,提到“通常情況下用鐵桶包裝,其他形式的包裝可根據運輸、儲存、應用的要求或用戶的要求進行”。正因為有了后面那句補充,許多企業認為自己的編織袋包裝并不違規。
筆者以為,這個新標準應該立即改正,因為必竟人命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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