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過程簡述
1997年,某公司一臺50t汽車式起重機在拆除一個約10t的生活用水箱時,將起重機支在水泥路面上。施工人員事先未經現場勘察,不知路面下有一排水溝。當水箱剛剛吊離安裝面時,由于路面最載力不夠,該機的一條支腿發生陷落。由于水箱吊離安裝面的高度較小,水箱隨即落到安裝面上,未造成設備和人員損害。
2.事故原因分析
這是一起未遂起重機傾翻事故。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操作人員和吊裝指揮人員粗心大意, 事先未仔細了解施工場地承載情況,將汽車式起重機支在了下面有排水溝的路面上。在空載時,路面尚能承受起重機本身的重量;當起吊載荷時,由于支腿對路面的壓強增大,位于排水溝上部的路面承受不了如此大的壓強,導致路面破壞,支腿下陷。由于載荷吊離安裝面的高度不高,載荷馬上落地,避免了起重機的傾翻事故。
3.事故應汲取的教訓
這是一起由于不了解施工場地承載情況,將汽車式起重機支放在下面有排水溝的路面上引起的起重機支腿下陷、險些傾翻的事故。雖然事故并未發生,但若不是在載荷吊離地面并不高的狀況下出現支腿下陷,后果不堪設想。對于起重機操作人員來說,任何情況下都不可掉以輕心和麻痹大意。在流動式起重機進入施工位置前,操作人員應協同指揮人員一起對停機的作業位置進行了解和實地考察。選取的作業位置一定要有足夠的承載力。當然,承載力夠不夠不是憑肉眼就能夠看出來的,而是通過對作業場地的地理位置、地質特點和地下構造等進行調查,并通過計算或估算出來的。絕不能想當然地認為水泥路面就一定堅固,而忽略下方可能存在的涵洞、排水溝等危險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