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 年8 月26 日,某建筑公司在某水電站施工中,兩名電工去接電源線時,因電線斷頭漏電,導致一人觸電身亡。
事故經過:
8 月26 日9 時10 分,負責水電站建設的某建筑公司機電二隊,安排施工工地值班電工林某某與隆某某到水電站2 號壩段去接電源線。在尾水左導墻與2 號壩段連接處,因左導墻的鋼管欄桿用作臨時工地電源線路的終端桿,加之線路日曬雨淋和風吹晃動磨損,導致線路端頭破損漏電,致使欄桿帶電,漏電電壓216V。當林某某右手抓著距左導墻2 m 多高的拉模筋,右腳踩鋼欄桿向上攀登時,欄桿、林某某的手腳和拉模筋對地構成回路,林某某當即大叫一聲倒下。隆某某隨即將其擺脫電源,進行人工呼吸,后送至醫院搶救,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分析:
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掛在鋼欄桿上的線路破損漏電,使鋼欄桿帶電; 同時林某某自我保護意識差,沒穿戴勞動保護用品,腳穿帶鐵釘無絕緣性的中跟皮鞋,褲腿卷到膝蓋以上,袖子卷到臂肘以上,當右手抓拉模筋,右腳跨在鋼欄桿上時,與大地構成電流回路,造成觸電事故。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一是對工地臨時用電線路保護維護檢查不夠,沒有及時發現和處理線路的破損漏電。二是電工及其他現場作業人員,缺乏觸電現場救護技能,救護不及時。
事故教訓與防范措施:
在這起事故中,現場用電線路管理不善,安全檢查不夠,沒有及時發現和及時處理線路漏電隱患,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這與企業領導忽視安全生產、思想麻痹有很大的關系。加強對事故的防范,不單純只是對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還應該包括對施工環境、施工條件的安全管理,這是一個更加重要的方面。應采取的防范措施有: 加強對工地電源及線路的定期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處理; 電源線路應按規定架設,并做好接地保護; 要對電氣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技能教育,強化安全措施; 電工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方可上崗,同時還要加強觸電緊急救護知識教育和技術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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