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 年6 月25 日,某體育場館建設施工中,由于電纜線接頭處理不符合要求,造成漏電,一名施工人員不幸觸電身亡。
事故經過:
6 月24 日,因連續幾日暴雨,造成開挖的基坑積水,負責施工的某建筑公司一方面積極排除基坑中的積水,一方面做繼續施工的準備,要求電工盡快恢復鉆機、潛水泵等設備的電源。在基坑的積水還未排干的情況下,施工隊電工劉某某便為電氣設備重新架設電纜線,因搶工心切,電纜線接頭處理不符合要求。25日9 時許,機施處一隊水泵班楊某某雖然發現基坑水中帶電,但誤認為是感應電,沒有及時向有關人員報告。13 時40 分,機施處一隊水泵維修工李某某到基坑作業時,被潛水泵電纜線漏電所產生的跨步電壓擊倒在水中。在場人員立即切斷所有的動力電源,將李某某抬上岸來,終因時間過長,搶救無效,于當日晚上死亡。
事故分析:
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電工劉某某接的潛水泵電纜線接頭不符合安全要求,未用防水膠布纏死,發生漏電現象。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主要是施工單位對現場的安全用電管理較差,楊某某的安全意識不夠,思想麻痹,誤認為漏電電流為感應電流,沒有及時反映情況,致使危險隱患未能及時地排除。
事故教訓與防范措施:
對于這樣的事故,應加強安全技術方面的措施,在施工前應指派專人,組織電氣人員及專職安全員對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及線路進行全面檢查,排除現場用電的不安全隱患。注意加強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的宣傳教育,強化用電管理,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制定措施,對發現并報告事故隱患的人員給予獎勵。
上一篇:私自拆裝電源線觸電傷害事故
下一篇:安全意識差造成的觸電傷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