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事故日期:1985年7月8日
發生事故地點:華北制藥廠施工現場
重要原因:違反操作規程
傷亡情況:死亡1人
事故簡要經過:
起重班副班長胡xx,指揮吊車吊車間一件十字形天窗架上弦水平支撐到10~11號軸之間。起重韓xx等四人,在天窗架上各把一角,安裝(標高21.6米)支撐就位。穿好螺栓后,胡xx指揮吊車落鉤。在轉臂過程中,吊鉤碰在韓的背上,韓(男,23歲,三級起重工,本工種工令五年半)身體失去平穩頭朝下墜落到9米層混凝土樓面上,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指揮有誤。吊鉤碰人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違章作業。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預防措施:
(1)起重指揮人員應嚴格國際規定的手語或旗語進行指揮。
(2)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3)在屋架下弦張掛安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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