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摘要99年1月6日環保署毒災應變咨詢中心(以下簡稱咨詢中心)接獲臺北縣環保局通報:消防局通報有民眾報案在樹林市環河路601號有不明氣味,狀況不明,環保局請求應變隊支援。 應變隊依四號作業出勤。 據現場指揮官表示,異味來源疑似來自于南亞塑膠公司,事故災因疑似樹脂反應槽制程異常,導致槽體溫度過高而造成氣體排放,現場已灑水降溫并控制,應變隊完成空氣采樣作業,現場光離子偵測器(簡稱PID)測值為0.6 ppm,應變隊研判無立即性危害。
二、應變過程(一) 事故通報與初期應變
1. 通報流程:臺北縣環保局通報咨詢中心:消防局通報,有民眾報案在樹林市環河路601號有不明氣味,狀況不明,請求應變隊支援。 依「毒災應變咨詢中心毒災應變標準作業程序」之4號作業,派遣臺北應變隊出勤支援。
2. 咨詢建議:
(1) 臺北應變隊應環保局需求,已派員前往支援。
(2) 請現場消防人員在尋找發生來源時,應注意呼吸性之防護。
3. 初期應變處置作為:
(1) 針對事故地點、上風處及下風處實施濃度監測。
(2) 于事故點及下風處進行空氣采樣。
(3)確認現場廢水流向及后續處理。
(二) 危害分析
1. 事故現場疑似為樹脂反應槽制程異常,導致槽體溫度過高而造成氣體排放。
2. 可能影響范圍:以事故現場推估,排放之氣體隨著風向飄至環河路附近。
3. 氣候條件:風向西南風。
(三) 現場應變處置做法
1. 應變隊抵達事故現場時,消防隊已撤收;應變隊立即以空氣采樣瓶進行空氣采樣作業。
2. 應變隊針對事故現場及下風處進行濃度監測,以PID量測值為0.6ppm,下風10公尺為0.4ppm。
3. 臺北縣環保局兩名稽查員抵達現場后,隨即展開善后會議并將現場移交環保局。
(四) 除污與災后復原機制本次事故疑似為樹脂反應槽制程異常造成氣體排放,經停機并以大量水進行降溫后已降低危害,故研判對環境無危害之虞。
三、災因分析(一)直接原因:疑似樹脂反應槽制程異常,反應槽體溫度過高而造成氣體排放。
(二)間接原因:反應槽制程異常時,無法于第一時間控制。
(三)基本原因: 新產品制程標準程序未完善,管理機制未落實。
四、災后處理與建議(一)災后處理:建議業者將現場產生之廢棄物交由合格之廢棄物清運業者清運。
(二)現場復原建議:無。
五、結論與建議本次事故疑似為樹脂反應槽制程異常,導致槽體溫度過高而造成氣體排放,因此建議業者改善反應槽運作之管理機制及現場工作人員之教育訓練,針對新產品之進行制程安全分析檢討,將風險等級過高之部分,進行制程設備防護改善,以避免再次產生相同危害。 此外,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啟動應變機制,通報相關單位及鄰近工廠及居民,公開相關資訊,以避免民怨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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