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制訂緊急事件準備與應變計劃,預防或減輕此類突發事件的安全衛生風險,把損失減至最低。
2.范圍
具重大風險與危害且發生意外機率較大的作業或活動,以及可能的對供應商/分包商的要求。
3.程序
3.1根據安全衛生風險鑒別與評估結果,對工作場所可以預期的一切潛在緊急情況都須制訂相應的緊急事件準備與應變計劃。
3.2由社委會制訂文件化的整體應急計劃。
計劃中應包括:
A.公司與緊急應變有關的主要情況介紹。
B.公司應急政策與目的。
C.應急處置的組織領導及所有員工的職責。
D.公司所提供的相關資源(包括人員、設備和管理系統)。
E.緊急處置程序,包括:
a.報警。
b.緊急關閉(需要及可能時)。
c.緊急搶救(補救、隔離或消防)。
d.人員急救。
e.人員撤離與集合。
f.搜索搶救。
g.緊急服務的溝通。
F.恢復。
3.3 將應急計劃傳達給所有員工及其他相關者(如消防部門、承包商、臨時工作人員和
訪客)。
A.由社委會通過訓練、宣傳、文件傳遞等形式將應急計劃傳達給員工及其他相關者。
B.各部門主管、組長、檢查員、安全衛生員、義務消防員及有關作業主要人員,須了解消防和應急程序,包括:
a.工作許可證(尤其是熱工程)。 b.危險物品的貯藏和處理。
c.完整的應急計劃。 d.危險因素(尤其是火災)的確認。
C.所有員工及來訪者、臨時工作人員,須了解基本應急措施,包括:
a.報警。
b.撤離路線。
c.緊急關閉。
d.集合區。
3.4公司定期組織應急測試與演習,以維持緊急事件準備及相關資源的適切性。
A.公司每年至少維持二次應急測試與演習可結合消防演習進行,演習地點包括工場與宿舍(宿舍安排在夜間時行),通常安排在(新員工較多時期)和旺季(員工人數較多時期),以便絕大多數人員都參與過演習及考查工廠設備的適切性。
B.對測試與演習結果進行總結,如不能達到相關要求,則增加測試與演習頻次,直至達到要求。
3.5根據測試與演習結果、相關因素的改變(包括出現新的、效果更好的技術和管理方法、相關要求和標準的變更),特別是在意外或緊急狀況發生之后,由社委會負責對應急計劃進行審查修訂。
3.6社委會負責本程序的制訂、審查和修訂。
4.參考文件
4.1國際玩具業協會商業行為守則相關規定
5.支持文件
5.1《急救措施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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