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確定公司潛在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事故或緊急情況,做出響應準備和響應,預防或減少可能伴隨產生的環境影響。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施工現場和辦公區域可能發生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事故及其它緊急情況的處理。
本程序包括GB/T24001-1996 4.4.7條款;GB/T28001-2001 4.4.7條款。
3、職責
3.1安保部
⑴為公司發生的易燃易爆、火災事故、超負荷用電事故、職業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管理部門;
、曝撠煂o急情況發生后所采取的糾正措施進行驗證。
3.2工程部
負責管理特殊氣候引發的緊急情況。
3.3行政部
負責出現傳染病疫情、公司發生食物中毒等緊急情況的管理。
3.4工程項目部/分公司
負責現場緊急情況發生后的搶救工作。
4、術語和定義
引用公司《管理手冊》中的有關術語和定義
5、工作程序
5.1公司可能發生的環境事故、職業健康安全事故和緊急情況有:
5.1.1火災事故;
5.1.2易燃易爆物品燃爆事故;
5.1.3超負荷用電;
5.1.4特殊氣候引起的緊急情況(狂風、暴雨等);
5.1.5重大工傷事故;
5.1.6食物中毒;
5.1.7社會出現傳染病疫情時。
5.2應急準備及預防措施
5.2.1應急準備
公司對可能發生的環境事故、職業健康安全事故和緊急情況負有管理責任的部門/單位,應針對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制定應急計劃,計劃內容包括:
、趴赡艿氖鹿市再|、后果;
⑵與外部機構的聯系,報警聯絡步驟;
、菓敝笓]者、參與者的責任和義務;
、葢敝笓]中心地點、組織機構;
⑸應急措施
、逝嘤栍媱澓脱菥。
5.2.2預防措施
、琶磕瓿酰脖2恐贫甓认拦ぷ骺刂颇繕,公司與工程項目部/分公司進行責任簽約。
⑵工程項目部/分公司依據簽約責任,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消防工作方案、預案及控制目標。
、鞘┕がF場實行“動火證”制度。使用明火,動火人必須事先辦理“動火證”。
⑷對生產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物資部門依據需量計劃采購。設專庫存放,定期檢查,明確標識“易燃易爆”,嚴格執行領用制度。
、墒┕がF場、庫房嚴禁吸煙,施工現場設吸煙室。
、识沤^一切超負荷用電。
、斯こ添椖坎/分公司每月進行一次消防工作檢查,每季度進行一次電氣安全專項檢查。
、贪脖2棵吭聶z查一次各單位消防工作,每季度組織各相關部門全面檢查一次公司消防工作,每半年組織一次電氣安全檢查。
⑼工程項目部/分公司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知識技能培訓,組織消防演習。
、喂こ添椖坎/分公司組織現場自救護救小組,該小組負責人應參加自救護救培訓。自救護救小組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自救護救演習。
5.3應急響應
5.3.1火災發生時,發現部門/單位應立即采取滅火措施,同時向消防隊報警(火警119)。報警時,應說明起火物質,火災地點范圍,約定等候消防車地點,派人等候。同時通知安保部。義務消防隊應及時切斷電源,分工滅火,疏散人員、物資,盡可能減少損失。
5.3.2易燃易爆物品發生溢漏時,發現人員應立即通知消防保衛人員和安保部。迅速采取措施,根據溢漏的易燃易爆物品的性質進行適當的處置。
5.3.3施工現場突然停水、停電,要立即關掉相應設施。
5.3.4遇到特殊氣候、自然災害時,各部門/單位應對人員、財
產采取保護措施,盡可能減少損失及減少給環境帶來的影響。
5.3.5發生食物中毒或施工現場出現重大人員傷亡,在場人員應立即撥打120,同急救中心聯系。說明出事地點、傷亡人數、傷勢狀況,約定等候急救車的地點,派人等候。同時進行可能的自救護救,并向公司主管部門報告。
5.3.6當社會出現傳染病疫情時,公司行政部應依據政府發布的法律法規及上級主管部門文件精神,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防疫方案,并貫徹落實。
5.4糾正與完善
5.4.1事故發生后,事故部門/單位應填寫《意外事故調查表》,組織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糾正措施,交管理者代表審批后,予以實施。安保部、行政部按照所主管的工作負責對糾正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驗證。
5.4.2環境事故和緊急情況發生后,安保部組織對本程序進行評審修改,按《文件控制程序》執行。
6、相關文件
6.1《文件控制程序》
7、記錄
7.1意外事故調查表
7.2消防工作檢查記錄
附錄:相關文件清單
序號 |
程序文件 |
相關文件 |
1 |
文件控制程序 |
1、公司《公文處理辦法》 |
2、公司《檔案管理辦法》 | ||
2 |
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
|
3 |
記錄控制程序 |
1、公司《檔案管理辦法》 |
4 |
信息溝通程序 |
1、《北京市建筑工程質量保修實施辦法》 |
2、《建筑工程項目管理規定》 | ||
5 |
管理評審程序 |
|
6 |
人力資源控制程序 |
1、北京市人民政府轉發《北京市職工教育條例》的通知 |
2、公司轉發《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 | ||
3、公司《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細則》 | ||
4、北京市《關于特種作業人員復審及考取技術等級證書有關問題的通知》 | ||
5、北京市《北京市特種作業人員勞動安全管理辦法》 | ||
6、公司《XX有限責任公司教育培訓管理辦法(暫行)》 | ||
7、《XX有限公司人員聘用考核管理辦法》 | ||
7 |
施工設備管理程序 |
1、公司《現場施工設備管理辦法》 |
2、公司《施工設備維修管理辦法》 | ||
3、總公司《市政工程機械技術保養規程》 | ||
4、北京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 | ||
8 |
與顧客有關的過程控制程序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 ||
3、《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 | ||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 | ||
5、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 | ||
9 |
物資采購和管理程序 |
1、公司《物資標識管理辦法》 |
2、公司《現場物資搬運管理辦法》 | ||
3、公司《倉庫管理辦法》 | ||
10 |
工程分包管理程序 |
1、公司《分包工程的資質審核及管理辦法》 |
11 |
勞務供方控制程序 |
1、《北京市政工程總公司勞務管理規定》 |
2、《北京市政工程總公司勞務隊管理辦法》 | ||
3、《公司勞務隊管理辦法》 | ||
4、市政總公司《外部合作企業登錄及施工隊伍作業資格等級冊單》 | ||
12 |
施工過程控制程序 |
1、公司《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編審辦法》 |
2、公司《質量計劃編制審批管理辦法》 | ||
3、公司《施工計劃管理實施細則》 | ||
4、市建委《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暫行規定》 | ||
5、《施工現場文明安全施工補充標準》 | ||
6、國標《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 | ||
7、公司《現場設備管理辦法》 | ||
13 |
監視和測量裝置控制程序 |
1、《計量法律法規選編》 |
2、《關于企業使用的非強檢計量器具由企業依法自主管理的通知》 | ||
3、公司《計量管理制度》 | ||
14 |
內部審核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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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產品的監視和測量控制程序 |
1、公司《試驗管理規定》 |
2、《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規定》 | ||
3、《建筑安裝工程資料管理規程》 | ||
4、《北京市市政工程質量檢驗與評定標準》 | ||
5、《北京市編制市政公用設施工程竣工檔案的具體要求和作法》 | ||
6、《北京市
|